蘭州市城關區商務局

人員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幹部5名,工人1名。 人員編制15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11名,工人1名。 人員編制22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18名,工人1名。

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3號)和《中共蘭州市城關區委、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發〔2010〕26號)精神,設立蘭州市城關區商務局(掛區旅遊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區供銷合作社職責整體劃出。
(三)增加的職責
增加商務綜合執法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內貿易國際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和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商貿流通、現代服務業、旅遊業、對外經濟、市場建設、商業網點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商業經營網點、設施的規劃布局、定點審批、建設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市場調控政策,建立市場監測、預測、預警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做好重要商品的市場調節和儲備工作。
(四)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的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村商品市場、農產品流通市場建設;指導連鎖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行銷方式的建立和發展,推進商務信息網路化建設。
(五)推進全區現代服務業發展,組織實施相關的發展規劃、和意見辦法;發展現代服務業優勢重點產業,完善現代服務業流通體系,做好全區現代物流業發展工作,促進現代服務業各類業態和業種協調、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六)負責流通領域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合作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做好反傾銷、反補貼等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外貿進出口信息統計工作;做好外貿企業研發項目、業務培訓、市場推介和項目申報以及政策資金爭取;做好外商投資促進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商貿項目的招商引資和跟蹤服務;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工作。
(七)負責全區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擬訂全區生活服務業重點設施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區內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商業綜合體、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和社區網點的規劃和建設;指導、監督、規範新型商貿服務業的發展。
(八)制定區域旅遊業項目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旅遊景區(點)、旅遊企業的資質審核、等級評定、運營監督、服務管理以及信息收集、統計、諮詢、發布工作;做好旅遊業對外宣傳、招商引資、品牌建設、產業發展、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景區(點)、旅遊企業的安全防護工作;加強全區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全區工業、農業、鄉村旅遊等新業態的發展。
(九)貫徹落實有關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做好商務領域行政執法工作,對區域商務流通行業、企業的經營資質、經營行為、經營商品、經營範圍進行監督管理;對區內特殊流通行業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商務領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商務領域食品安全保障體系;負責酒類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監管;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商貿流通企業投訴處理工作。
(十一)規範區內商務中介機構和行業中介組織;指導商務領域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制定全區商務人才隊伍培訓和教育計畫,指導商務旅遊領域職工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編制
城關區商務局(區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事業編制10名(含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四、事業單位
1.城關區酒類商品管理局,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幹部5名,工人1名。
2.城關區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15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11名,工人1名。
3.城關區張蘇灘市場管理所,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核撥,收支兩條線。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人員編制22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18名,工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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