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是全院學生的民眾性組織。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院學生代表大會。 秘書處:主要負責院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如文檔、物品、財產的管理。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自成立以來,秉承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理念,至今已成為學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是全院學生的民眾性組織。其在院黨委的直接領導和院團委的具體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校規校紀及本會的章程,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合格人才;發揮院領導部門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作用,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為學生健康成長服務。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凡蘭州大學法學院的本科生均為本會會員。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院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討論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由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學生會委員會是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學生會委員會選舉產生的常務委員會作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學生會常務委員會下設以下7個部門:即秘書處、公關部、學習部、宣傳部、體育部、青年志願者協會。
秘書處:主要負責院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如文檔、物品、財產的管理。它的另一個重要職能是協調和監督各部門的工作。此外還負責常委和各部之間的溝通工作。秘書長列席常委會。
公關部:主要負責學生會的公關工作。與各企事業單位做好溝通與交流,與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為學生會的活動提供資金支持,保障活動的順利開展。
學習部:舉辦充滿挑戰的網上法律知識競賽及舉辦法學院特色的模擬法庭活動,幫助同學們在輕鬆中學習,培養學習興趣,與同學們共創法學院良好的學習氛圍。
宣傳部:負責學生會各項重大活動的宣傳工作,進行海報、橫幅、宣傳板的宣傳,並與兄弟院的各新聞機構保持經常聯繫,宣傳報導法學院學生會各項活動。
生活部:負責定期進行宿舍衛生檢查,監督和保證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為各個活動為後勤工作,同時生活部還負責組織院內各種文藝活動,並聯合兄弟學院共同舉辦文藝活動。
體育部:負責組織院內各項學生體育活動及舉辦法學院的精品活動“法苑杯”。提高全院同學們的身體素質,激發一種人人參與的風氣,培養團結協作的精神。
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由我院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同學所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其宗旨是奉獻、友愛、互助、進步。通過組織和協調我校志願服務活動,為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志願服務,為學校周邊地區的發展、扶貧、開發及其他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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