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另外,在餐飲、住宿等相關特約商戶、簽約景區還將為遊客提供刷卡消費、憑卡享受優惠、刷卡進入的服務,真正實現“一卡在手、漫遊蘇城”的目的。
含義
蘇州漫遊卡的正反面都是漸變的彩色作底,正面的圖案看似交錯縱橫的交通網,實際是三組“漫遊蘇州”的漢字,設計者還將虎丘塔、園林亭台、圓融雕塑、摩天輪等代表性蘇州建築的圖示嵌在卡面的下方,看起來美觀大方。
發行
蘇州漫遊卡於2013年9月26日起試運行,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發行發售。
目標
發布“蘇州漫遊卡”,推廣“蘇式生活”旅遊品牌。
章程
第一條 蘇州漫遊卡是蘇州市民卡的衍生卡,由蘇州市旅遊局、蘇州市城市信息化建設有限公司發行、管理。
第二條 蘇州漫遊卡可在加盟景區、特約商戶處刷卡消費,並享受約定的優惠政策。同時蘇州漫遊卡兼容了蘇州市民卡電子錢包的消費功能,可在其特約商戶刷卡消費。
第三條 辦卡:蘇州漫遊卡辦卡時,收取卡押金30元。
第四條 充值:蘇州漫遊卡可反覆充值,每次充值額為50元的整數倍,卡內餘額最高為1000元。
第五條 退卡:辦理退卡業務時,需攜帶卡片和押金收據;
(1)卡片若因人為原因損壞, 30元押金不予退還。卡內餘額若可讀出,且卡內餘額低於50元,則當場退還現金(現金退卡須在市民卡服務網點辦理,詳見使用手冊);若卡內餘額不可讀,則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卡內餘額退回至購卡人指定銀行卡。
(2)卡片無人為損壞現象,且卡內餘額低於50元時,可辦理退值。退值時,卡片可讀,則收取手續費6元,押金及卡餘額全額當場退還現金(現金退卡須在市民卡服務網點辦理,詳見使用手冊);退值時,卡片不可讀,則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卡押金及卡內餘額退回至購卡人指定銀行卡。
(3)代理退卡點只辦理押金退還,卡片無人為損壞現象,且可讀,持卡人需支付6元手續費。
第六條 蘇州漫遊卡不記名、不掛失、不提現。
第七條 蘇州漫遊卡持卡人在遵守本章程的同時,也應遵守相關載入功能所屬行業的使用規則。
第八條 保管:蘇州漫遊卡電子錢包為非接觸式射頻卡,持卡人應保持卡片的平整,避免劃傷、彎折、撞擊、高溫等。
第九條 以下情況視作人為損壞:將漫遊卡分層、切割、彎折、破損、劃傷、塗寫或在漫遊卡以任何方式加附物品或物件
第十條 本章程由蘇州市旅遊局及蘇州市城市信息化建設有限公司制定。
第十一條 本章程自2013-9-20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