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新增的職責
增加參與市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強化的職責
1.加強對全市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
2.加強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研究。
3.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評估。
(三)貫徹執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流動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牽頭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及“0~3”歲科學育兒指導,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干預,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及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具體實施有關國際援助項目。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聯繫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負責編報地方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指導、審計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基建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執法監督處、流動人口管理處)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對縣(市)、區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工作進行巨觀指導;調查研究及組織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行政複議、信訪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規範、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處(人口研究處)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的統計分析、信息綜合、監督評估工作;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分析人口發展動態,開展人口預測,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協調開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課題的研究,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巨觀調控的調查研究及綜合分析;承辦市委、市政府有關人口方面的課題研究。
(四)宣傳教育處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
(五)科學技術處
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管理規範並實施監督;制定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及“0~3”歲科學育兒指導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22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另核派駐紀檢組組長1名;正副處長(主任)10名,其中正處長(主任)6名,副處長(副主任)4名。
領導班子
譚偉良: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施蓉芳:分管科學技術處、宣傳教育處、市計畫生育指導中心、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許正龍:分管發展規劃與信息處、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市計畫生育協會;
趙 勤:分管政策法規處、人口研究與家庭發展處、監察室、機關黨總支。
下屬單位
蘇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四個事業單位:
蘇州市計畫生育指導中心
蘇州市計畫生育指導中心(蘇州市生殖健康中心)是蘇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的公益類事業單位,下設計畫生育科、生殖與遺傳中心、社區保健科和流動人口服務室,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為廣大育齡民眾提供避孕節育指導、優生優育諮詢、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不孕不育症診治等服務,承擔全市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業務指導、流動人口管理、社會公共服務和科研宣教、基層培訓等職能。形成了以市計畫生育指導中心為龍頭、各市區計畫生育指導站為紐帶、社區衛生/計生服務中心為基礎的全市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服務網路。是全市普及生殖健康科學知識,提供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和培訓的指導機構
地址:蘇州市道前街26號
蘇州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成立於1985年,是蘇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的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免費避孕藥具的發放、管理,以及相關業務指導、培訓、考核等工作。
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堅持“國家指導、保障供應、滿足需要、方便民眾、減少浪費”的原則,以人為本,實現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為廣大育齡民眾提供優質服務。
地址:蘇州新區商業街12號
蘇州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
蘇州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成立於1997年8月,為蘇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的行政管理類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主要職能:
1、受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委託,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市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2、監督檢查轄區範圍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執行情況,依法監督落實獎懲措施。
3、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體制、機制和政策調研,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的制度規範。
4、指導基層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統計,搞好流動人口的宣傳諮詢和優質服務。
5、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管理服務機制。
6、組織開展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檢查、評估和考核。
7、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蘇州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成立以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和《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實施管理。以“平等、尊重、服務”為原則,堅持“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確立新市民理念,以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為動力,積極實施“新蘇州人”計畫,探索外來人員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的有效途徑,推進外來人員市民化、本地化進程,實現包括流動人口在內的區域性人口低生育水平目標,為蘇州市“兩個率先”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通信地址:蘇州市三香路861號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