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蘇州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協助有關部門擬訂與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加強對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和評估;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評估。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牽頭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的重要信息;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及“0~3”歲科學育兒指導,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干預,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編報地方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九)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及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具體實施有關國際援助項目。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常熟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職能科室,均為正股級建制。(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保密、保衛、總務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本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老幹部服務工作;編制地方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管理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市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國際交流和合作;承擔聯繫市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編制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計畫生育管理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組織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全市有關計畫生育政策及執法問題的信訪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監督檢查全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出證、查證工作及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指導各鎮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進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分析人口發展動態,開展人口預測;指導、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宣傳教育科
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
(五)科學技術科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工作;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擬訂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並推動實施;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及0-3歲科學育兒指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