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處理
湘雅二醫院藥學部副主任趙緒元向記者介紹了蘆筍片使用的有關情況。據其介紹,該院從2005年開始使用四川川大華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蘆筍片,於2010年2月停止使用,共購入約70件。他說,此藥是從湖南省振湘醫藥集中採購網上採購,採購價為185.22元/盒,按照有關規定順價15%,醫院零售價為213.00元/盒,“醫院蘆筍片使用和管理辦法是符合國家現行藥品管理辦法的”。
趙緒元說,媒體報導的136元/盒是湖南省物價局2010年4月28日為擬進行的新一輪集中採購掛網提出的投標報價指導價,而該院在投標報價指導價出台前2個月已經停購、停用該藥。 湘雅二醫院黨委書記劉伏友還表示,長期以來,該院在治理商業賄賂、行業作風建設,包括合理用藥用材、嚴禁收受紅包、回扣等方面,制訂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對極個別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 處理。此事件中的回扣問題是否存在尚待進一步調查核實,如若屬實,醫院將嚴肅處理。
價格利潤
有兩個細節非常耐人尋味。作為湖南規模最大的三級甲等醫院,湘雅二醫院所有藥品的價格都是經過湖南省物價部門審批的。這就意味著,蘆筍片的天價儘管非常缺德,但它竟然是合法的。物價部門是否注意到了蘆筍片的利潤高達1300%這個事實呢?他們要么對藥價的構成因素非常無知,要么視藥品的巨額利潤完全為正當,甚至,所謂藥價審批根本就是走過場,是蓋戳而已。制度中作為擺設的環節越多,制度被僭越、被無視的可能性就越大,利用制度漁利的幾率也就越高。在天價蘆筍片問題上,物價部門的失職是顯而易見的。 蘆筍片從藥廠進入湖南醫藥公司時,價格還只是翻了一倍。而它最驚人的一跳,既不是醫生在作祟,也不是由醫藥代表推動,反而是招標採購制度自己促成的。按照規定,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過程中,相關管理機構要根據多方意見為藥品制定指導價,也就是最高限價。蘆筍片出廠價不過15.5元,批發價也才30元左右,但湖南省藥品招標採購管理部門為它設定的指導價竟然躍至136元。作為監督管理藥價的主要政府機構,該部門如此推高藥價的原因究竟何在呢?是有什麼不為外人所知的行業必要性,比如防止藥品“降價死”,還是乾脆就是被買通了?
事件反思
蘆筍片從藥廠到患者手中,經歷了一整套嚴密的規則約束,那就是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國家設立這個制度的初衷,原本就是為了遏制藥價虛高,減輕患者的負擔。但通過蘆筍片這個標本,人們很容易就能看到,一個缺乏內部剛性約束和強大外部監督的制度,是如何輕易就被洞穿的。在這個具體的案例中,招標制度本身實際上成了藥價虛高的幫凶。這種離奇的反噬效果,實在值得深思。 制度是要防止人作惡的,但制度如果離開世道人心的輔佐,往往又會失去效用,這是我們在許多領域都遭遇過的現實悖論。招標採購制度和藥價審批制度之所以在蘆筍片身上完全失效,甚至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一方面與制度設計不合理、信息不透明、監督不到位有關;另一方面也與制度執行者的工作失職、道德失范和民情失察有關。只有查清政府機構在天價藥事件上所應擔負的責任,才可能看到問題的癥結所在,才能彌補制度的漏洞。 天價蘆筍片也給正在推行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了一個醒。在專業性很強的醫藥領域,如果完全摒棄了公眾的監督、淡化了法律的約束,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圈內人圈錢的工具。
蘆筍片簡介
蘆筍片是2002年成為國藥準字藥品進入市場的,由四川川大華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家生產。其主要成分就是從鮮蘆筍中提取的一些物質,說明書表明是用於癌症的輔助性治療,可以緩解化療後的"口乾舌燥、食欲不振"等。但據有關部門調查發現,蘆筍片上市8年以來銷路一直很差,直到近期也只集中在湖南、四川等少數省份,絕大部分地區甚至從未中標銷售過。每年的銷售量也只能勉強維持在100件左右。臨床接受程度如此之低,使用數量如此之有限,從一個側面反映其對於癌症治療價值有多大。 據有關人士透露,蘆筍片只是在湖南省納入了醫保報銷範圍,由湖南省物價局定價。在其他地區都屬於市場調節,由企業自主定價。為降低虛高藥價,近年來各地都在開展招標採購,只有經過集中招標採購才能最終進入醫院銷售。湖南方面曾說,蘆筍片在湖南屬於違規掛網銷售。但在其他符合規定的招標採購中,記者發現中標價格同樣高得驚人,其中黑龍江、湖北、河南的中標價格分別是160元、133元和107元。這說明招標採購對這些由企業自主確定的高價也沒有多大作用。廠家與醫院勾結在一起,仍然可以輕易繞過招標採購虛高定價。各地的藥品招標採購機構是否也沒有真正盡到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