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提出
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增設藥事服務費——這不是拆東牆補西牆,糊弄人嗎?!有網友如是說。2010年02月23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正式發布,對於《指導意見》的這一核心內容,立即招致網友一片非議。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認為“藥事服務費”不應與“藥品加成”混為一談,甚至以此來抵充醫生的勞動價值,這是不明智的做法。
“患者掏的錢並沒減少”
剛公布的《指導意見》提到,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採取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範圍。許多網友認為,藥事服務費並不能解決目前藥價虛高導致的看病貴問題,患者需要掏的錢並沒減少,不過就是換了個名目。
“沒有考慮改善病人生活質量”
廖新波對此的解讀更為專業,“藥事服務概念是1987年由美國人提出的,是指藥師通過與病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合作,發現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並解決。美國哈佛大學一項研究證明,有藥師參與的藥物治療,可以減少2/3的醫療不良事件和近1/3的醫療費用。藥事服務費,就是因為醫院管理的發展,對藥事安全給予高度重視而提出的一個費用支出。而中國將實行的藥事服務費是在取消藥品加成政策,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中考慮的,並不是從藥事服務的宗旨‘改善病人生活質量’來考慮的。用民眾的話說,是變相的、改良的‘以藥養醫’。”
“用開方多少衡量藥事費很荒唐”
藥事服務費將如何收取?廖新波昨日接受羊城晚報採訪時介紹,現在還沒有一個地方執行“藥事費”,如何收也沒有一個標準。不過廖新波此前的博文中提到,有媒體報導某省衛生廳擬定醫生開每張處方的藥事服務費為3-12元,鄉級醫療衛生機構為3元,市級為12元,省級為8元左右;也有專家建議藥事服務費收取有兩種方案:一是取消藥品加成之後,按藥品費用的百分比收配方費,如15%,另加藥品質量維護費10%;二是按照藥品品種數與處方數收費,例如每一種藥品收1-2元,或每張處方收5-10元,另加藥品質量維護費。
“如果把用醫生開方多少來衡量藥事費的多少可能會很荒唐;如果用開處方的張數來收取藥事費也很滑稽。我經常說,不開藥的處方也是處方,往往是良方。”他算了一筆賬,按照第二種方案,開一盒10塊錢的感冒藥就要收1-2元,或者開一張10塊錢治療感冒的處方就要收5-10塊錢,醫院算起來比藥品15%的加成還划算!“如果真的是這樣,民眾遭殃了!就算‘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範圍,這種計算辦法與藥品加成制度又有什麼區別呢?”,他說。
醫院改革不能“顧此失彼”
採訪的最後,廖新波說,“我們不要就事論事,要全盤考慮,‘顧此失彼’不是公立醫院整體改革的可續性路徑”。他在博文中寫道,在其他補償政策沒有出台的時候,出台一個不明不白的藥事費,豈不是將邊緣化的“以藥養醫”又請到新一輪醫改的舞台上了嗎?醫生的“績效”又怎么不與“處方”和藥掛鈎呢?
界定困難
全國人大代表鍾南山院士在廣東團中無疑是最受記者們追捧的代表之一。2010年03月03日,在談到對實施近一年的醫改方案的看法時,他提到,應該改變目前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管理權相脫離的現狀,將醫療保障的管理權收歸到衛生部的權責之中。“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增設藥事服務費” ,對於新醫改中這項改革,鍾南山院士擔心,很難將“藥事費”進行準確的界定。這項改革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藥事費”本身概念很含糊,醫生治療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有心理方面的治療,有動手治療的,也有開藥治療的,單一個“藥事費”很難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在不能準確界定的情況下,“藥事費”可能會成為變相的藥物加成費,甚至比藥物加成費還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