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節內容:
藝欣國際文化藝術節才藝推選活動、藝欣國際鋼琴邀請賽、藝鳴驚人原創音樂選拔賽、名家名畫展覽、文化藝術大師講座、大型文藝演出等。
活動細則:
類別組別 | 學前組 | 國小A組 | 國小B組 | 少年A組 | 少年B組 | 青年組 | |
聲樂類 | 獨唱、重唱、對唱、合唱等(不分唱法) | 民族、美聲、通俗 | |||||
舞蹈類 | 獨舞、雙人舞、集體舞(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國標、踢踏舞、街舞、舞蹈組合)等 | ||||||
民族樂器 | 彈撥類:古箏(琴)、琵琶、柳琴、大中阮、三弦等 弦樂類:京胡、二胡、板胡等 管樂類:笙、笛、嗩吶、蕭等 打擊樂:揚琴、木琴、大鼓、套鼓等 | ||||||
西洋樂器 | 鍵盤類:手風琴、電子琴等 弦樂類: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等 管樂類:木管:長/短笛、單/雙簧管、薩克斯等 銅管:小號、圓號、長號等 打擊樂:架子鼓、爵士鼓等 | ||||||
戲曲類 | 京劇、地方戲等 | ||||||
表演類 | 朗誦、主持人、講故事、小品、情景劇(話種不限)、武術表演等 | ||||||
模特類 | 男、女模特 | ||||||
英語類 | 英語朗誦、英語演唱、英語表演等 | ||||||
美術類 | 兒童畫、油畫、國畫、素描、漫畫等 | ||||||
書法類 | 硬筆書法、軟筆書法等 | ||||||
獎項設定
1、 總決賽選手按年齡組別、項目類別設定獎項,獎項分為:金獎、銀獎、銅獎。
2、 優秀指導教師獎:凡獲得金獎的選手,其指導教師同時獲得優秀指導獎,為指導教師頒發證書。
3、 優秀組織獎:全國組委會將對組織工作優秀的地區組委會頒發優秀組織獎,為獲獎單位頒發證書和獎牌。
活動報名須知
活動範圍
國內外的青少年均可自願報名參加本次活動
活動年齡範圍:13-35歲的青少年均可選擇相應的組別報名參加。
報名辦法:
1、 選手本著自願的原則報名;
2、 報名時須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認真填寫報名表,並提供本人2寸免冠照片4張。
3、 當地未設定組委會的,選手可以在鄰近地區報名。
總決賽選手報名
各地將總決賽選手及陪同人員的名單以電子文檔的形式於7月10日前報送到全國組委會
選手權利義務
選手權利
1、 總決賽獲獎選手將由全國組委會統一頒發獎項。
2、 總決賽獲得金獎以上的選手有資格參加藝欣文化藝術團,成為正式團員,並由藝術團頒發團員證。團員有資格參加藝欣文化藝術團組織的各種國內外文化藝術交流,演出,培訓,主題夏令營活動。
3、 總決賽獲得銀獎,銅獎的選手有資格參加“藝欣國際文化藝術團”,成為預備團員,並由藝術團頒發預備團員證,預備團員有資格參加藝欣國際文化藝術團員組織參加的各種國內外文化藝術交流,培訓,主題夏令營活動。
4、 才藝特別突出的選手,經本人自願申請,藝術團可特別推薦到國內相關藝術院校進行深造。
5、 成為藝欣國際文化藝術團和預備團員的選手,藝欣文化將在網站上設立專門介紹簡歷(含藝術簡歷,藝術照等)
選手義務
1、 選手(16歲以下)應徵得監護人統一併由法定監護人全程陪同,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2、 選手有義務向全國組委會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身份證明。
3、 選手有義務服從全國組委會的活動安排及管理。
4、 選手有義務遵守活動紀律,嚴禁出現賄賂評審,作弊等現象。
運行機制
巡視督導制:全國組委會對地方組委會的活動進行督導和指導
每日信息反饋制:地方組委會每天向全國組委會回報活動最新情況
歷屆回顧:
2010第二屆藝欣國際鋼琴邀請賽
一、 組別及演奏
A) 預選賽
兒童A組,6周歲一下(2005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要求:任選一首樂曲,演奏時間不超過5分鐘
兒童B組6-9周歲(2001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0日出生)
要求:任選一首樂曲,演奏時間不得超過八分鐘
少年A組,10-12周歲(1998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0日出生)
要求:任選一首練習曲,演奏時間不超過5分鐘
少年B組,13-16周歲(1994年12月31日—1998年12月30日出生)
要求:任選一首練習曲演奏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
藝術家組,17周歲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要求:任選一首練習曲(車爾尼作品599除外),演奏時間不超過10分鐘
B) 複賽
兒童A組,任選不同於預選賽作品一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
兒童B組,任選不同於預選賽作品一首,時間不得過8分鐘
少年A組,任選一首樂曲,時間不超過5分鐘
少年B組,任選一首樂曲,時間不得過8分鐘
藝術家組,任選一首大型作品,時間不超過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