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摩亞立法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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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簡史

第一屆立法大會在1948年4月3日成立,由擁有“馬他伊”(類似酋長)頭銜的12名薩摩亞人議員及5名歐洲裔議員組成,任期3年。
到1957年第四屆立法大會時,薩摩亞議員人數增加到41人,每個選區選出一名代表,但只有擁有“馬他伊”頭銜的薩摩亞人才有被選舉權,歐洲裔議員仍為5人。
1961年第五屆立法大會系薩摩亞獨立後第一屆議會,人數及分配保持不變。
1963年的憲法修正案對選區議員人數進行了較大的修改,4個選區可有兩名議員代表,並將原歐洲裔選民選區改稱為獨立選區,議席減少到2人,為年滿21歲的非純薩摩亞血統的人而設(包括歐洲裔、中國裔及索羅門群島裔)。
1990年薩摩亞採用普選制度,凡年滿21歲的薩公民都有選舉權,但只有“馬他伊”才有被選舉權,同時保留2個獨立選區議員名額。1991年薩摩亞憲法修正案對薩議員人數及分配再次作了修改,將兩名議員代表的選區增加到6個,將議員任期增加至5年。目前,薩摩亞立法大會共有49名議員,其中47個議席從41個選區中選出,另外2個議席為獨立選區選出。

議會地位

薩政體採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的形式。1960年薩摩亞憲法規定,薩摩亞議會必須由國家元首和立法大會組成,國家元首有召集、休會及解散議會的權力,元首可建議公共資金的使用以及批准由立法大會討論通過的法案。

議員選舉與議會的產生

1990年3月通過《選舉法修正案》開始實行普選制,凡年滿21歲的薩摩亞公民均有選舉權,但除獨立選區外,仍只有“馬他伊”享有被選舉權。議員任期為5年,連任次數沒有限制。本屆議會於2006年3月產生,49名議員中,女性議員4人,執政的人權保護黨有35席,反對黨服務薩摩亞黨12席,民主聯合黨1席,獨立人士1席。下屆議會選舉時間為2011年。

議會職權

議會有立法權、預算審批權(每年6、7月份)、監督權。經總理提議,由議會批准國家元首的任命,但政府內閣部長的任命由總理負責。

議會組織結構

(一)薩議會系一院制,議會秘書處是議會協調辦事機構。
(二)薩議會常設16個委員會,委員會名稱如下:
1.議事規則委員會(Standing Orders Committee)
2.工程交通環境委員會(Works,Transport & Environment Committee)
3.外交貿易及稅收委員會(Foreign Affairs,Trade and Revenue Committee)
4.選舉委員會(Electoral Committee)
5.章程審議委員會(Regulations Review Committee)
6.特權與道德委員會(Privileges & Ethics Committee)
7.議會間協會委員會(Committee for Parliamentary Association & Union)
8.商業委員會(Business Committee)
9.議會事務委員會(House Committee)
10.議會辦公人員委員會(Officers of Parliament Committee)
11.財政與支出委員會(Finance & Expenditure Committee)
12.衛生及社會事務,內政、社區及社會發展委員會(Health & Social Services,Internal Affairs Communit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ommittee)
13.教育,科學,通訊技術委員會(Education,Science,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mittee)
14.司法,警察,監獄及土地頭銜委員會(Justice,Police & Prisons & Land & Titles Committee)
15.初級生產、商業、工業及勞工委員會(Primary Production,Commerce,Industry and Labour Committee)
16.政府行政委員會(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Committee)

議會會議制度

薩摩亞議會一年中須保證60天的會期。議會事務委員會協同總理、議長及反對黨領袖在年初商定該年度的議會會期,議員有義務保證參加所有議會會期,如有特殊情況,須向議長請假,若沒有事先請假缺席3天,則自動失去議員身份。
薩摩亞議會表決是通過“Call Out”的方式進行,即議長詢問有無不同意見,如果大多數人表示同意,則通過該法案。只有當反對方提出計數要求時,才由議長清點兩方人數,少數服從多數。如正反兩方票數相同,議長具有投票決定權。
2009年的議會會期如下:
1月:19日至23日,26日至30日
5月:29日(薩財長將年度預算交付議會審議,休會兩周供議員研究)
6月:15日至19日,22日至26日,29日至30日(審議年度預算,系議會年度最重要的會議)
8月:17日至21日,24日至28日
10月:19日至23日,26日至30日
12月:7日至11日,14日至18日

立法程式

任何議員可提出議案。但是,除非由元首建議或同意,議會可以停止審議被議長認為將動用政府資金或改變稅率等的議案。議案多數表決通過後,經總理建議,提交元首簽署生效。

議員制度

議員由各選區選出,對選區選民負責,在議會中代表該選區選民的聲音,議員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工資,在薩國內社會活動及出國訪問時,享有禮遇。

議會黨團

薩摩亞議會目前有兩大政黨,即執政黨人權保護黨(35席)與反對黨服務薩摩亞黨(12席)。人權保護黨有較完整的組織框架,有固定的活動場所,領袖系總理圖伊拉埃帕,黨魁為副議長拉烏力(Hon?Laauli Leuatea Polataivao)。
新反對黨服務薩摩亞黨於2008年12月成立,是議會中的新興力量,成員包括薩議會獨立議員及原反對黨民主聯合黨大部分議員。

議會辦事機構

議會秘書處系議會的主要辦事機構,維持議會日常運作。薩議會無議員助手制度及研究部門。

議會對外交往

薩摩亞議會出訪人員及出訪經費均須經內閣開會討論批准,鑒於薩系聯合國認定的最不已開發國家之一,薩議會經費有限,對外出訪主要由邀請方資助。2009年薩議會擬定的出訪或參加世界性會議的團組為20個,接待來訪約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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