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氣象局

蕪湖市氣象局

蕪湖市氣象局隸屬於安徽省氣象局。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安徽省氣象管理條例》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賦予市級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蕪湖市氣象局始建於1883年,建國後1952年1月11日在下長街38號重新建立蕪湖氣候站。後多次遷址更名,發展為現在的蕪湖市氣象局。蕪湖市氣象局由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所轄縣氣象局構成,其中局機關3個。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組織職責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 施建設項目的審查;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設;
10.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

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的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

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單位領導

蕪湖市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倪高峰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才、人事、教育培訓、氣象服務、預測預報、綜合觀測、氣象科研、氣象現代化建設、氣象學會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教育科、業務科技科。

聯繫單位:市氣象台。

蕪湖市氣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丁皖陵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行政後勤、計畫財務、政策法規、安全生產、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氣象為農服務、人工影響天氣、科技服務產業發展、裝備保障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

聯繫單位:市農村綜合經濟信息中心、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市防雷中心、市局財務核算中心。

蕪湖市氣象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鄧曉喜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審計、黨務、精神文明建設、氣象文化建設、宣傳、離退休幹部、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分管科室:監察審計室。

內設機構

業務科技科(政策法規科)

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

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直屬單位

農村綜合經濟信息中心(農業氣象中心)

蕪湖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公共氣象服務中心)

財務核算中心

蕪湖市防雷中心

蕪湖市氣象台(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南陵縣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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