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榮譽
蔡樂群畫崇宋元,書重“二王”。尚自然,喜游履。有飲茶玩玉之好,有較好的中國畫功底。曾在杭州西泠印社,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海南、桐廬、日本等地舉辦(聯辦)畫展十餘次。國畫作品分別在浙江省第三、四、五、七屆中國花鳥畫展、浙江省第二屆中青年美展,期中《碩果》在《杭州市第五屆風情畫展》獲銀獎。三幅作品分別入選浙江美術出版社出版的《杭州美術50年作品集》、《杭州市建黨80周年美術集》、《江、浙、滬書法美協作品集》。百花向陽——省花鳥畫特展和杭州市各類美展中展出和獲獎。
現為浙江省博物館學會會員,省中國花鳥畫家協會會員。歷年來,與文物館同志一起下鄉調查、發掘、徵集、保護文物,並人事繪畫、檔案、展覽及紀念館陳列工作,有較強的工作實踐經驗,2001年,參加了全市第二次文物普查工作。曾於2002年10月至2003年2月,借調市委宣傳部“第三屆富春元宵燈會”工作辦公室,參與彩燈方案的論證及整個燈會的一系列方案制定和相關事務工作。2003年主持籌劃《富陽文物精品展》方案和展覽布置工作;主持《富陽市首屆考古成就展》的方案籌劃和布置工作,負責參與大型抗戰史料圖版展的設計、編輯、校對和布置工作。主持“陳曉梅紀念館”的陳列工作等。參與龍門古鎮廳堂文化內涵的布展工作。2006年參加了全市古民居普查工作,並撰成二萬多字的普查材料文本。參與了《富陽市志》續編的撰稿工作。責編了《富春古今楹聯選》,參加《富陽的祠堂》和《富陽的古民居》二書的古建築調查和文章撰寫工作。
二十世紀80年代至今,曾在杭州西泠印社,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海南海口等地舉辦畫展。曾五次應邀赴日本,在大阪、東京、福岡、名古屋等城市參加亞太地區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並在熊本縣立美術館、福岡國際交流會館、大阪中日友好美術館等地舉辦畫展。2004年,赴芬蘭、瑞典、挪威、丹麥四國進行書畫藝術交流。事跡被人民日報、浙江日報等諸家雜誌報刊報導。浙江衛視分別為之拍攝了《華夏一奇》、《蔡樂群的故事》、《熱愛生命》,亞妮專訪《老蔡的幸福生活》等電視專題片,在全國播放。 1999年工作考核優秀。2002年被市政府評為“富陽市先進工作者”和“富陽市十佳書畫家”稱號。當年11月,被杭州市殘聯評為“杭州市十佳自強之星”,2003年11月被市殘聯評為“富陽市十佳優秀殘疾人”;連續被評為富陽政協第四、五屆優秀委員;2004年被評為“富陽市首屆十大民眾文化明星”,2006年評為2005年度杭州市文物工作先進個人。
現為浙江省美術家協會會員,省博物館學會會員,杭州市美術家協會理事.富陽市美術家協會名譽主席,富陽市政協委員,黃公望國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