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憲

1941年8月9日出生,台灣省台中市人。 1972、1973年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和超市企業經營集團任職。 1991年獲準返台,任台中商專兼職教授,同年8月加入民進黨。

蔡明憲
(1941— )
1941年8月9日出生,台灣省台中市人。民進黨籍。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法學院國際航空及太空法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企管系碩士,加州西部法學院法學博士。
1972、1973年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和超市企業經營集團任職。1974—1982年在加政府財稅部任審計員,在加期間還曾任全加台灣同鄉會長。1983年回台,在台南神學院任教兩學期。其後再度出境被台灣當局禁止返台,便在美國任《台灣公論報》編輯、聖地亞哥州立大學研究學者,並先後在加州、紐約州、新澤西州當律師。1991年獲準返台,任台中商專兼職教授,同年8月加入民進黨。1992—1995年被選為“國大代表”,其間曾任台灣文化學院社科研究所所長,台“司法院”司法改造委員會委員,台灣組織工作者協會會員。1995年12月和1998年12月分別當選為第三、四屆“立法委員”。2004年5月任“國防部軍政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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