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生[廣東格威律師事務所原主任]

蔡文生[廣東格威律師事務所原主任]

蔡文生,男,廣東格威律師事務所主任。深圳紀委於2016年6月1日作出給予蔡文生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2017年2月7日,蔡文生被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蔡文生鐵桿黃常青蔡文生鐵桿黃常青
蔡文生在擔任廣東格威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期間,多次請求時任深圳龍崗法院院長黃常青關照該所承攬的訴訟案件及其他業務,黃常青均予以關照。

個人事件

蔡文生為感謝黃常青的關照,於2009年至2011年期間,分三次送給黃常青人民幣25萬元。2015年8月7日,蔡文生因涉嫌行賄罪被依法逮捕。2016年6月1日,深圳紀委作出給予蔡文生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

2017年2月7日,東莞市中院近期對原廣東格威律師事務所主任蔡文生行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蔡文生因向黃常青行賄人民幣共25萬元,被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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