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盤踞湘潭21年,遊刃於政界、商界,行走在“黑白”兩道,非法斂財過億元的湘潭最大的“黑老大”及他的團伙成員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高利貸最高月息15%,獲利七千萬
在該黑社會性質團伙中,核心組織成員有30人。僅這30人就涉及16項罪名、115起犯罪事實。
從1989年開始,歐建長期在湘潭經營電游賭博、地下賭場。由於手下有一幫敢打敢殺的社會青年,又有公安等職能部門某些人員提供的庇護,在湘潭電游賭博、地下賭場這一非法行業中,歐建有著絕對的控制權。
到2002年左右,在湘潭主要城區開設賭博電游室、地下賭場,都得主動向歐建上交10%的利潤,作為“安全股”、“了難股”,以求得歐建的保護。那些未上交的,或被歐建舉報查處,或遭排擠打壓,最終被逐出市場。外地人如株洲“龍頭大哥”張建龍等人到湘潭開賭場,同樣必須遵守這一“行規”。
2000年至2010年,歐建、陳志高利用開設賭場等獲得的非法利益,及拆借銀行資金、銀行貸款等,未經銀監部門批准,向企業、個人等特定對像發放高利貸,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月息低的為5%,多為10%,高的達15%。
據檢察機關查實,歐建、陳志高總計發放高利貸29筆。其中,歐建總計發放9535萬元,非法獲利7040.59萬元及房產2840萬元(當時市價)。最大的一筆為2008年,他向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劉某發放高利貸2000萬元,次年即獲利1456.69萬元。
非法壟斷渣土市場,驚動市委書記
2008年7月至2011年1月,在先後任湘潭市龐龍渣土施工有限公司、湖南龐龍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歐建憑藉採用暴力或以長期犯罪所形成的威懾力,並與政府相關官員勾結,禁止僅一河之隔的湘潭市雨湖區、湘潭縣易俗河的渣土公司,到岳塘中心城區承接業務。
完成壟斷後,歐建又操縱其公司漫天要價,就地漲價,動輒以少派車、不派車、停工、堵門相威脅,逼迫土石方業主接受其各種無理要求。廣大業主對此怨聲載道,敢怒不敢言。
東方名苑是湘潭最大的樓盤。2009年10月27日,龐龍公司與湖南興華建設有限公司的張海軍,就東方名苑二期工地的土石方開挖業務簽訂契約。此後,龐龍公司卻以種種藉口拖延施工進度。2010年10月,張海軍只好請另一家公司續挖。歐建即派6台渣土車,圍堵東方名苑大門長達5天。
堵門期間,湘潭市渣土辦及派出所多次到現場調查、處理,龐龍公司拒不撤走堵門車輛和人員,直到湘潭市委書記陳三新等市領導到達現場後,指揮十餘警力,才強制疏通被堵的工地通道。耐人尋味的是,這樣一家欺行霸市的公司竟曾被評為“渣土規範管理單位”。
聯繫“小姐”供原公安副局長嫖宿
為編織關係網、尋求保護,逢年過節,歐建多次向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符詠梅、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均另案處理)等黨政幹部送錢送物,數額巨大。不僅如此,歐建還利用毒品、女色對蔡亞斌進行腐蝕。用歐建的話說,是金錢、毒品、女色讓他和蔡亞斌成了“朋友”。
在這次受審的73名被告人中,有個叫陳某的30歲女子,桃江人,居廣州。為增進與“好友”蔡亞斌的感情,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通過歐建、劉峰的聯繫、撮合,陳某分別介紹和帶領多名姿色出眾的“小姐”,一起從廣州趕到湘潭盤龍山莊大酒店、霞光山莊等處,先後4次供歐建或蔡亞斌嫖宿。其中,歐建2次將陳某介紹給蔡亞斌嫖宿。事後,歐建每次都向陳某等“小姐”們支付每人數千元不等的嫖資。
在這期間,歐建還提供毒品麻古和吸毒工具,先後7次在湘潭市岳塘區霞光山莊、湖湘林語小區、蓮湘華庭小區租房,盤龍山莊大酒店客房內,容留蔡亞斌與陳某以及她帶來的“小姐”們一起吸食。此外,2008年以來,該團伙的另一名成員裴校民也經常在湘潭華宇國際大酒店、盤龍山莊大酒店開房,容留蔡亞斌等吸食麻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