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詠梅

符詠梅

符詠梅是湖南省湘潭縣人,1968年9月參加工作,1971年9月入黨。2007年1月任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2011年1月退休。2011年5月18日,湖南省紀委對涉嫌嚴重違紀的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符詠梅進行立案調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65.09—1968.12 湘潭師範學校中師畢業,學校待分配;

1968.12—1969.10 湘潭縣上游公社知青;

1969.10 —1970.09 湘潭地區革委會“四個面向”辦幹事;

1970.09—1973.01 湘黔枝柳鐵路會戰指揮部幹事;

1973.01—1977.01 湘潭地區地委會知青辦幹事(其中76.1—76.7湘潭地區攸縣五七幹校 學習勞動); 1977.01—1977.12 瀏陽縣焦溪公社工作隊幹事;

1977.12—1982.08 湘潭地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湘潭地區紀委幹事;

1982.08 —1983.09 湘潭地區紀委副科紀檢員;

1983.09—1985.08 湘潭師專乾修科中文專業大專畢業;

1985.08—1985.12 湘潭市紀委正科級紀檢員;

1985.12—1990.05 湘潭市紀委委員、常委;

1990.05—1993.03 湘潭市監察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3.03—2000.11 湘潭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其中96.6—98.6中國人民大學區域經濟研究所區域經濟專業研究課程班畢業);

2000.11— 2006.9湘潭市委副書記;

2006.9-2007.1湘潭市委巡視員;

2007.1—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1月再次當選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年1月17日中共湖南省委同意: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符詠梅同志退休。

接受調查

2011年5月18日,湖南省紀委對涉嫌嚴重違紀的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符詠梅進行立案調查。

法制網長沙8月4日電記者劉希平  經湖南省紀委初步查實,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符詠梅存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等問題,其行為涉嫌犯罪。近日,湖南省紀委已將符詠梅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符詠梅,女,1951年1月出生,湖南省湘潭縣人,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93年3月任湘潭市委常委、組織部長,2000年11月任湘潭市委副書記,2006年9月任湘潭市委巡視員、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第一副書記,2007年1月任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2011年1月退休。

2011年5月,湖南省紀委對涉嫌嚴重違紀的符詠梅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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