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相應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二)負責擬定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負責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負責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承擔綜合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全縣人民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調味品、酒類流通、畜禽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負責擬定和推進全縣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理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貿易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工作。
(八)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配合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
(九)負責擬定全縣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審核上報鼓勵外商投資限額以上項目、商務部門核准的特殊行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
(十)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無償援助和贈款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民爆器材的購進、運輸、倉儲、銷售、使用各環節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參加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擬訂並實施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十三)負責全縣商務工作新聞發布會、宣傳報導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四)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局有關負責人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掛靠單位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六)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蔚發[2006]16號)檔案精神,掛靠縣商務局管理的外貿辦公室、物資辦公室、貿易辦公室原職能不變。以上涉及三個掛靠部門的有關職能仍分別由三個掛靠部門承擔。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蔚縣商務局設辦公室、綜合股(人事股)、財務審計股、外貿外經股、招商聯絡股、市場股、流通企業股七個股室。蔚縣商務局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紮實推進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按照改革、發展、穩定的思路,加快全縣商務工作發展步伐,使各項工作不斷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