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經濟局

鄉鎮企業與民營經濟股工作職責:研究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方向和國家有關政策,指導全縣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相關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申報和發放;負責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先進企業的考核及推薦命名工作。 負責編制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民營經濟、鄉鎮企業運行情況的分析與統計工作。 民營經濟服務中心工作職責:研究全縣民營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方向和國家有關政策,指導全縣民營企業相關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和申報;負責民營企業年度考核;負責編制全縣民營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民營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與統計工作。

領導班子

黃小東 黨委書記、局 長
陳和平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國輝 黨委委員、副局長
曹永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
胡 浩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民營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工業領域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新型工業化戰略,負責全縣工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研究擬訂全縣工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工業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縣工業經濟、民營經濟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定工業領域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領域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
四、負責全縣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
五、研究制定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絲綢、建材、有色金屬、煤炭、電力、醫藥、飲料、食品、鹽業、包裝、天燃氣等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參與制定信息產業等高新技術產業、能源工業的產業政策;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問題。
六、負責全縣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協調全縣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上報、審批、核准、確認和登記備案與監督;擬定並發布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鼓勵技術改造政策並組織實施;對重點技改項目實施監督。
七、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鼓勵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工作;協調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所需的信貸資金;指導和推進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負責工業企業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綜合協調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指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協調發展,研究擬訂全縣鄉鎮企業、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規劃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協調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承辦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的相關業務。
九、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勞動保護,負責調查、協調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十、組織工業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一、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研究擬訂工業企業拓展市場和產品促銷政策,提高全縣工業品市場占有率;研究制定工業領域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協調工業經濟對外交流、合作;研究擬定工業領域利用外資政策,提出工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投向,指導工業企業擴大工業品自營出口;組織工業企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和推動企業跨區域、跨行業合作與重組。
十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管理縣藥品儲備、指導和協調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生產組織和調配工作。
十三、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工作,負責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審核和設立後的監管工作;指導企業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統籌協調全縣企業產權交易市場發展及監管工作。
十四、聯繫工業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指導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工作。
十五、負責聯繫協調中央、省、市駐縣工業企業的相關工作,管理蓬安縣民營經濟服務中心。
十六、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人事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國有及控股企業、非公有制工業企業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蓬安縣經濟局設定7個股室2箇中心
人秘股
工作職責:全面協調處理局機關工作。負責起草局重要檔案、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政務信息、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目標管理、計畫生育、工程系列職稱評定、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社會穩定、宣傳、紀檢監察、黨建、離退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資產、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股
工作職責:組織起草全縣工業經濟發展政策,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國家鼓勵類工業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確認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擬定促進企業直接融資和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審核轉報工作;擬定非上市公司的監管辦法並指導其規範運作;負責對企業改制上市申報、股權變更的審核,指導協調企業重組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管理、監督、負責電力行政執法。
經濟運行股
工作職責:統計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組織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等重要物資的綜合平衡、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協調解決工業用水、電、天然氣、原油、運輸、通信、成品油等保障中的具體問題;負責工業結構與布局調整,負責各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收集、分析與通報工作。起草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業經濟目標並監督實施,綜合分析濫測工業經濟運行情況,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分布、發布。負責工業園區建設相關工作,承辦縣工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技術創新股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縣企業技術改造的推進工作;編制下達產品結構調整和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投資的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企業利用外資進行技術改造的投向;組織國家技術改造專項計畫的實施;研究提出引導投資方向的技術改造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項目上報、審批、登記備案和享受優惠政策確認的有關工作;安排政府貼息的技術改造項目並監督實施;監督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審查;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擬定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高技術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措施;申報並組織實施企業高技術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項目;信息化工作;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制定技術創新指南;組織企業開展國內外技術交流合作工作。研究和協調工業企業發展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問題;提出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研究提出鼓勵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壓縮天然氣、汽油雙燃料汽車產業化工作。
安全股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的安全管理、勞動保護工作;研究擬定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規章、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編制安全生產年度計畫,事故損失控制指標和考核標準,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的貫徹落實和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協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核實處理,協助處理電力行業的安全事故。
鄉鎮企業與民營經濟股
工作職責:研究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方向和國家有關政策,指導全縣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相關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申報和發放;負責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先進企業的考核及推薦命名工作。負責編制全縣鄉鎮企業、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民營經濟、鄉鎮企業運行情況的分析與統計工作。
行政許可股
工作職責:集中受理本局的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對許可事項資料進行初審,現場核查,提出初審意見,組織相關股室對許可事項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報批,按“一站式”服務的要求完成行政許可事項,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節能監察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節能日常監察工作,依法對我縣行政區域內從事能源生產、使用、經營及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民營經濟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研究全縣民營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方向和國家有關政策,指導全縣民營企業相關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和申報;負責民營企業年度考核;負責編制全縣民營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民營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與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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