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的有關指示,檢查學校貫徹執行情況,加強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督促指導。
2.編制全縣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國防教育和幼兒教育等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指導、監督、組織實施。
3.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校舍、場地及教育內部設施的基本標準,管理全縣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費,督促檢查所屬鄉鎮、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
4.負責管理和建設師資隊伍,核定編制,組織考核和進修,管理全縣教職工的工資福利、調配、獎懲、離退休和教師職務評聘工作。
5.負責所屬學校、單位領導幹部的培訓、選拔、考察任免及管理工作。
6.負責所屬學校、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
7.負責全縣範圍內中國小招生,組織實施各類高校、中專招生考試工作。
8.領導全縣中國小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加強對校辦企業的指導和管理。
9.指導、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縣教育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重要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教育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組織擬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範性、綜合性檔案;負責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安全保密、機要檔案、政府信息公開、調研、文史建志、公務接待、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宣傳教育、新聞信息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網站;負責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和縣中國小素質教育實踐基地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中國小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幹部教育規劃、教師專業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組織、統戰、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學校(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教師職稱評審、實施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和評優評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涉外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涉外教師政審及出國(境)報批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退離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人才交流培訓服務部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鎮(鄉)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牽頭編制全縣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負責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教育基本建設工作;對全縣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財產和產權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管理教育系統學校(單位)的國有資產;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教育經費和教育基建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財會人員、工程建設管理人員和統計人員的培訓。
(四)行政審批科 (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擬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範性、綜合性檔案;指導教育系統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務公開、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處理申訴等涉法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審批標準;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以下民辦學校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教育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備案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及相關事項的備案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
(五)國小教育科。統籌管理全縣國小教育和特殊教育;負責制定和實施國小教育階段的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國小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國小的課程教材建設和教學計畫落實;負責全縣國小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國小階段學校辦學標準;負責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各類學校推廣國語和使用規範字工作。
(六)中學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縣國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負責制定和實施普通中學教育階段的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普通中學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相關工作;指導全縣普通中學的課程教材建設和教學計畫落實;負責全縣中學招生和初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普通中學階段學校辦學標準;負責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溫州市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和溫州市義務教育學校國中階段的辦學水平等級等創建指導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民辦教育科)。指導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職業培訓;負責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的編制、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全縣中職教育專業設定,組織實施年度招生計畫;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和校企合作;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成人教育的技術等級考核;協調全縣職工教育、職工崗位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統籌負責終身教育發展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統籌協調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民辦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規劃;制定民辦教育有關管理制度;負責民辦學校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辦學行為的監督指導工作;協調做好民辦學校年度檢查、表彰獎勵等工作;指導縣民辦教育協會的工作。
(八)學生工作科(安全保衛科)。督促、檢查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地方有關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校園文化活動、藝術活動、體育活動、科技活動;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維護穩定、安全保衛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環境衛生、心理健康、勞動技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及親職教育工作;協同做好中國小班主任、團、隊及科技、藝術、體育等隊伍培訓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涉及穩定安全的突發事件、傷害事故的預防和安全處置工作;負責防台防汛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工作;負責全縣校園消防設施設備、校園技防設施設備、校園特種設備檢查維護;負責教育護衛隊建設、培訓和管理。
領導信息
葉信迪
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縣教育局全面工作。
繆仁谷
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工負責黨務、統戰、人事、教師教育、離退休教師管理、計畫生育、外事、學生德育、體育、勞育、團隊、藝術、科技、法制、國防、衛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高校招生、自學考試、教育工會、等工作。分管黨委辦、人事科(人才服務部、計生辦、職改辦、退管辦)、學生科(團工委、中國小衛生保健指導中心)、關工委、招生辦(自考辦)、教育工會。聯繫龍港學區、縣教師進修學校、慈善教育分會、青少年科技教育協會。
曾迎玲
縣教育局副局長
分工負責教育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安全生產、基金會、教育統計、教育裝備供應、信息技術教育、大宗物品採購等工作,分管計財科、基金會辦公室、教育技術裝備站(教育信息中心),聯繫靈溪學區。
陳先葵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高中招生考試、語言文字工作和國語推廣等工作,分管中教科(中招辦)、職成教科(民教辦)、小教科(幼教辦、語委辦)。聯繫錢庫學區、馬站學區、浙江電大蒼南分校、社區學院、民辦教育協會。
林維斌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
分工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審計、教學研究、教育科研、教育教學學術管理、高中會考,分管監察室(信訪室)、審計室、教研室(教科所、會考辦)、教育教學學術辦公室。聯繫宜山學區、橋墩學區。
楊道想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蒼南中學校長兼黨總支書記
全面主持蒼南中學工作
顏逸昌
縣教育局黨委委員
分工負責督政、督學、教育宣傳、文秘、教育報刊發行、勤工儉學、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教育通訊站)、勤工儉學辦公室、督導室。聯繫金鄉學區、礬山學區、縣中國小素質教育實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