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資訊
蒲日新,男,1947年7月出生,畲族,雲南保山人,中共黨員,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現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中共中央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因司機被查貪污了千多萬。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於2010年5月28日表決通過,同意司法機關對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採取調查。
協助工作
2008年2月1日,江西迎來又一輪風雪天氣,給高速公路抗凍保暢通工作增加了新的難度。下午,蒲日新廳長在廳副巡視員鄧經國、省高管局局長謝來發等陪同下,頂風冒雪,來到進出省城南昌的重要通道——昌九高速公路,看望慰問正在一線抗寒救災保暢通一線的交通幹部職工,並和大家一道揮鍬鏟雪,保障高速公路暢通。
綜合評議
江西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明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對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同志進行述職評議,是本次常委會的重要議程之一。為做好這次評議工作,會前省人大財經委做了廣泛、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並向會議提出了《關於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同志履行職責情況的調查報告》。會議期間,委員們就蒲日新同志的述職報告進行了認真評議。根據委員們的評議意見和財經委的調查報告,我受財經委員會的委託,就蒲日新同志的述職作如下綜合評議發言:
任職的主要成績和優點
從評議的情況看,蒲日新同志自2003年2月任省交通廳廳長以來,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圍繞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的任務目標,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和農村公路建設,思想解放,依法行政,勇於開拓,務實高效,作風樸實,勤政廉潔,成績突出,較好地完成了本職崗位的各項工作任務,是一位民眾公認的、稱職的省交通廳廳長。其履行職責情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搶抓發展機遇,創新工作思路,交通基礎建設實現了大跨越發展
蒲日新同志任職兩年來,正值全國交通事業發展非常有利的時期,面對發展機遇,他與交通廳班子成員統一思想,明確方向,以發展交通、造福人民、當好先行、服務社會為己任,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兩個一”目標(即“十五”期間新建高速公路1000公里、改造國省道和縣鄉公路10000公里,構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網),通過調研和論證,抓住重點,提出了“突出兩個主戰場、抓好三項建設,做好四個保證” 的工作思路,並結合我省實際,推出了一系列舉措,使我省交通建設承續前幾年強勁的勢頭加快發展,取得了突出成績。
1、拓寬融資渠道,加快高速公路建設。蒲日新同志結合我省實際,通過國家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籌措公路建設資金,在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的同時,抓好交通規費徵收,積極改革投融資機制,擴大招商引資,加大投資規模,狠抓工程進度,使高速公路建設呈現出投入多、規模大、速度快的局面。兩年來,交通建設投資規模完成318億元,爭取國家補助資金60多億元,是“九五”總和的2倍,兩年共新增高速公路里程841公里,實現了出省主通道和省會至各設區市公路高速化。目前高速公路通車裡程達到1507公里,由原來的全國第15位提升到第9位,並成為全國5個一次性實現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的省份之一。
2、統籌城鄉發展,加強農村公路建設。蒲日新同志緊緊圍繞農村公路建設這個關係農民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給予資金補貼等措施,充分調動地方修建農村公路的積極性,使得這項民心工程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兩年來,全省共完成農村公路硬化1.7萬公里,去年硬化農村公路突破1萬公里,是“九五”期間年工程量的8倍,鄉鎮、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比重分別比兩年前提高了21%和19%,分別達到89%和37%,是歷史上完成投資額最大、竣工里程最長、通達鄉村最多的一年,成為近年來基層和農民對政府工作反映最好的兩件大事之一。
3、以人為本,堅持可持續發展。蒲日新同志注重人才培養,通過採取大規模崗位培訓,組織人員接受學歷教育,“走出去、引進來”等多種方法,提高本系統職工的專業技術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參訓人員達到了11萬人次, 3832名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接受了學歷教育,培養和引進了200多名專業技術人才,增強了交通發展的後勁。在高速公路建設中,蒲日新同志強調要珍惜江西的綠水青山,努力依法做到交通建設與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施工檔案“三同時”,最佳化項目設計方案,節約了林地,保護了環境。如溫沙項目被水利部評為全國水土保持示範工程,景婺黃項目被列入全國首批以環保為主的公路勘察設計典型示範工程。
(二)強化法制觀念,大力推進依法行政
交通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規多、執法種類多、管理範圍廣、任務重,蒲日新同志非常重視樹立法制觀念,不僅帶頭學法和維護法律權威,而且為保證各項法律法規在全省交通系統的貫徹落實,組織全省交通幹部職工開展了“四五”普法,並在全系統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和完善了執法公示、考核評議、責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認真組織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改進行政審批方式,簡化審批程式,方便民眾,提高了工作效率。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和《江西省實施〈招標投標法〉辦法》,在工程建設中全面推行招投標,將設計、施工、監理、採購等環節納入招投標範圍。在交通安全方面,對水上“四客一危”船舶進行了專項整治,並安排了3300萬元資助鄉村渡船更新,大大提高了水上運輸安全;對陸上涉及道路客運安全的客運企業、營運客車、客運駕駛員和駕校進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對治理公路“三亂”,他要求稽徵、路政、運政三位一體聯合上路執法,發現有交通部門違規查車罰款收費,及時進行嚴肅處理。
(三)注重維護班子團結,作風民主務實
蒲日新同志始終堅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好行政主官的職責,與黨委書記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他善於維護班子團結,增強整體合力,能妥善處理好班子成員之間的關係,主動與班子成員交換意見,對工作上的交叉和矛盾,積極加以協調和解決,營造團結和諧的氛圍。蒲日新同志一貫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對交通規劃、項目安排、資金調度等重要事項,堅持先經廳務會議研究討論,再提交黨委會議集體決定的程式。他作風樸實,平易近人,堅持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施工現場,加強調查研究,解決實際問題。每年除跑北京爭取項目、籌措資金外,經常到施工第一線,了解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檢查指導和督促落實各項工作任務,了解幹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關心體貼離退休老同志,保證他們的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從優,盡力幫助困難職工和企業解決實際問題,贏得了廣大幹部職工的稱讚。
(四)恪守廉潔自律,狠抓黨風廉政建設
蒲日新同志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堅持抓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不放鬆,在工作中注意抓班子,帶隊伍,樹表率,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政建設的有關要求,目前沒有聽到關於他和家人插手工程招投標、介紹分包工程、收受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方面的反映。針對近幾年來多次發生的全國和省內交通系統的腐敗案件,他以此作反面教材,逢會必講反腐問題,做到了警鐘長鳴。蒲日新同志還結合交通系統行業的特點,強化制度約束,制定並實施了《江西省交通系統廉政建設“六條禁令”》和具體行政處分規定,對容易誘發腐敗的工程建設領域制定和完善了14項管理制度,並始終關注制度的落實情況。同時,為了加大監督查處力度,蒲日新同志還積極促成交通廳會同省重點工程辦、省監察廳成立了交通重點工程招投標監督小組,並向廳交通重點工程派駐了稽察特派員,對發現的問題不護短、不手軟,堅決予以查處。
(五)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落實代表意見
蒲日新同志非常重視人大對交通工作的監督,在工作中能主動聽取人大意見,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對省人大常委會每年組織的高速公路重點工程建設情況的視察活動能夠積極配合和支持。對於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他要求承辦處室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交代,能夠解決的抓緊落實,一時不能解決的,儘可能創造條件加快落實,不能解決的積極做好解釋工作,爭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對人大代表建議中提出的有關難點、熱點問題,蒲日新同志還親自過問並提出具體的辦理要求。兩年來,省交通廳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63件,涉及人大代表361人次,辦復率達到了100%。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問題
蒲日新同志任交通廳廳長以來,在依法履行職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績突出,得到了大家的好評。但我省交通工作還存在一些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的問題。主要有:對我省交通事業整體發展的深層次問題需加強研究;為適應交通和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形勢,交通體制改革需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較快,有待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業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另外,通過這次審計,還發現省交通廳在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部分單位應繳未繳財政收入;部分收支未納入預、決算;年初預算編制過松;未按規定分配國家預算資金,導致國家資金變為部門資金;部門預算意識不強,部門預算編制、執行隨意等問題。對於這些問題,希望蒲日新同志在今後工作中給予充分重視,加大研究力度,逐步加以改進並切實解決好。
今後工作的希望和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對我省交通事業整體發展的研究,做到統籌規劃、協調發展
要妥善處理如高速公路建設速度與合理工期、與效益、與負債的關係;公路尤其是農村公路建設與管理、養護的關係;公路與水路,高速公路、農村公路與國道、省道建設協調發展的關係;公路快速發展與壯大交通運輸事業的關係;巨觀把握全省交通整體規劃與兼顧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和需求的關係。
(二)進一步深化公路體制改革,做到責權明確、職能明晰
要及時研究公路體制下放後,有關執法主體、職權、產權、債務負擔和規費分成比例等問題,進一步理順省交通廳、公路局與下級交通部門(公路部門)之間的關係,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巨觀指導作用。要高度重視高速公路、航運等方面存在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的情況。
(三)進一步加大行業管理力度,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規範、執法嚴格
要進一步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業、運輸市場以及公路、航運安全的規範管理;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的站場配套、養護管理機制;進一步規範公路收費站點的設定,明確收費期限;加強對高速公路服務區、廣告等方面的管理;在公路施工建設過程中,注意儘可能的減少對周邊民眾生產生活的影響,儘可能少破壞周邊生態環境,在執行交通有關法律法規的同時,也要嚴格貫徹執行《水法》、《森林法》、《文物保護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農村公路的損壞,施工結束後一定要完整地加以修復。
(四)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審計制度,做到預算的編制嚴謹、執行嚴格、監管嚴密
建議省交通廳按照《預算法》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編制,嚴格按要求使用預算資金,杜絕損失浪費現象的發生,尤其對預算收支規模較大的二級單位要進行有效監控,敦促其規範使用預算資金。同時,省交通廳應進一步加強財務、審計管理,充實廳本部的財務、審計管理力量,加大對廳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力度。
(五)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交通建設投資大,市場競爭相對激烈,是個十分敏感的領域。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上,省交通廳上下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進一步加大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在思想上築起嚴密防線,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同時要建立健全監督和管理機制,加大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促進我省交通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生涯最末
正義網5月28日報導
據知情人士透露,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現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蒲日新近日已被雙規,4月9日被檢察機關帶走。這是繼2008年江西省交通廳腐敗窩案之後曝出的又一大案。據說蒲日新的司機被查貪污了1000多萬致蒲事發。
今日有訊息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今天上午通過表決,取消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現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蒲日新人大代表資格。記者致電江西省人大進行核實,江西省人大宣傳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沒有此事,江西省人大只是同意司法機關對蒲日新採取強制措施,蒲日新的相關職務和代表資格還沒有被取消。”
一審宣判
2012年1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曾任江西省交通廳廳長的蒲日新案進行一審宣判。蒲日新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罪並罰,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08年期間,蒲日新利用其擔任江西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兼江西高速公路投資發展控股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通過向下屬發指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一些企業在公路建設、聲屏障建設、綠化工程等的招投標中中標,非法收受張某、顧某、肖某等人財物,總計人民幣415萬元,港幣5.2萬元,價值6.95萬元人民幣的金條一根,價值2萬元人民幣的歐米茄手錶一塊。
此外,蒲日新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單位行政議事規則和程式,在決定借款3094.2萬元給鑫橋公司用於還債一事中,不正確行使職權,致使借款至今一直未能收回,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蒲日新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但鑒於蒲日新到案後主動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且退清了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一審認定蒲日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人民幣415萬元、港幣5.2萬元,贓物金條一根、歐米茄男式手錶一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二審判決
2012年4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對江西省交通廳原廳長蒲日新案作出二審裁定,均駁回抗訴,維持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後,蒲日新提起抗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對蒲日新案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依法作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