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二)研究擬定全縣經濟運行和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
(三)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行業結構調理,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研究制定工業行業規劃、行業標準等,並對其實施行業管理;聯繫有關社會中介組織;負責全縣鹽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新建築材料節能管理工作。
(四)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技術創新;指導全縣企業的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中心建設;指導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技術引進和裝備更新,推廣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指導新產品、新技術的研製工作;指導企業實施爭創名牌戰略;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
(五)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做好全縣公路、水運等運輸的銜接和協調工作;負責全縣船舶建設企業的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布局和調整、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扶優、扶強,指導企業上規模、上檔次、上台階,組織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指導企業的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企業(集團)設立和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審核辦理工作;參與指導企業的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
(七)研究和規劃全縣工業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縣發展改革委的總量平衡;指導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化經營以及智力引進和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管和督查。
(八)研究擬定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生產和市場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培育和監管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市場,協調解決能源生產和市場供需中的重大問題。
(九)研究擬定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個體私營和民營企業的發展與改革,並負責有關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民創業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與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能,縣經濟委員會設六個職能室:
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工作;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政務信息、經濟信息的蒐集、發布和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經委系統黨政信息的報送工作;牽頭組織委內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落實;負責機關各辦公室的衛生管理和檢查;負責機關水電、房屋維修;負責機關車輛保養、維修和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後勤工作;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接待;負責組織重大活動;負責委機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辦公用品的招標、採購和供應。
綜合分析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委管生產建設資金的綜合平衡、分配和監管;組織貫徹綜合性經濟法規和行業法規材料的起草;對經濟法規、行業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經濟運行室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煤炭運輸總量平衡,負責協調全縣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指導企業的扭虧增盈工作;負責經委系統的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交通、郵電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聯合運輸,研究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工作;做好縣內公路、水運等運輸的銜接和協調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的行業和利用外資有關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
實施行業技術政策;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監測分析行業生產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生產和流通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匯集、分析、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指導創建行業協會,規範行業行為,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聯繫有關社會中介組織等事宜。
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城市工業綜合發展方案、技術改造項目規劃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投向;建立完善技術改造項目庫,研究擬定項目備案制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指導實施;對財政債券支持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督查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機制建設及產學研聯合,指導和協調企業的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指導企業實施爭創名牌戰略;指導電子信息技術在企業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企業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研製工作。
企業發展改革室
研究提出貫徹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監管的方針、政策措施和審核批准企業改革方案;承辦縣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提出企業股份制改造有關意見;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推動企業管理創新,總結推廣企業管理經驗;規範企業各項基礎性管理,指導企業內部運行機制的轉換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煤炭電力能源室
研究提出貫徹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環保、新能源的政策、法規措施;指導和推動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品種、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的發展。
研究擬定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和規範,引導行業合理布局,實施行業管理,承擔煤炭工業管理職能;銜接平衡煤炭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生產建設計畫,審核煤炭建設重大項目;編制和實施年度煤炭計畫,協調煤炭生產等重大問題。承擔城市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電力工業(含水電)、石油、天然氣的行業規劃、行業規章和規範,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縣電力資源配置和農電管理工作;擬定貫徹電力安全法規和政策措施,參與電力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及農電體制改革的工作。
中小企業發展室
指導中小企業、個體私營、民營經濟發展和全民創業輔導中心的工作,並負責有關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提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安徽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的措施;負責推進全民創業戰略實施;負責全民創業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民創業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負責蒙城縣作為國家農業部中小企業直報點的直報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和對外開放工作。
企業職工教育與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
研究、分析全縣人力資源開發的動態與發展趨勢,提出全縣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企業家人才隊伍建設;指導企業智力引進;組織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的經營管理者、中層幹部、業務骨幹、一線職工的適用性培訓;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職業技能培訓、勞務輸出方向的指導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幹部政策,制定並落實本委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負責經委機關公務員考核,幹部調配、任免、獎懲,人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幹部培訓以及人才信息等工作;協助做好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了解工作;負責有關技術職稱的管理和審查工作;負責經委機關離退休人員及系統內的離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經委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
人員編制
縣經濟委員會機關人員行政編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工會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