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指控,董金亭於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期間,利用負責管理朝陽區農委賬外資金的職務便利,多次支出賬外資金總計169360元,用於其與他人在北京一生美商貿有限公司美容消費。
2010年8月,董金亭利用協助朝陽區農委主任管理朝陽區農委財務科的職務便利,從朝陽區農委預付給北京東方假日旅遊有限責任公司的公款中支出8140元,為兒子以及兒子女友購買九寨溝至北京的機票兩張。
此外,董金亭利用負責支農資金的立項、撥款、管理、監督檢查和協助朝陽區農委主任進行農村地區產業支撐等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鄉鎮幹部所贈送的購物卡,共價值1.5萬元。
法庭審理
2012年5月29日上午10時20分,49歲的董金亭被帶上法庭。個子不高,面容白皙,說話聲音輕柔,開口閉口總是:“對不起,謝謝”。儘管如此,開庭伊始,她就對貪污、受賄兩個罪名提出異議。
董金亭說,她2002年到農委擔任財務科長,負責農委機關 的財務和單位的財務管理;此後擔任農委的副主任,主要負責征地,協助領導負責財務科的工作。
2005年開始,朝陽區農委開始有小金庫,其中錢款一部分來自於專項基金,一部分是農委機關的預算和業務經費。而小金庫的主要領導就是董金亭。
“你是否使用過小金庫上的錢款?”公訴人問。董金亭回答得頗為隱晦:“不經過領導同意,我是不會使用的。”
利用擔任朝陽區農委副主任的職務便利,董金亭被控貪污受賄近20萬元。
對女貪官而言,這些贓款花銷,具有相當的“性別特徵”。據此前媒體報導,董金亭與朝陽區原副區長劉希泉關係密切,劉希泉案發後,董金亭“牽連”落馬。
從輕處罰
董金亭於2011年5月14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王四營派出所投案,她的親屬代其退賠了涉案款項。法院認為,董金亭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且其親屬代其退賠全部案款,因此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以貪污罪和受賄罪合併處罰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