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董珊珊,女,26歲,北京人,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
董珊珊與丈夫王光宇於2008年下半年結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後經常遭到王的毆打。從這時到她死亡,短短几個月中間,她及家人曾先後八次向警方報告王的暴力行為,曾提起過離婚訴訟,也曾經離開親人獨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王光宇曾這樣描述對她的最後一次殘酷毆打:“用拳頭打她,用腳踢她,從臥室門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腳。”這次或許致命的毆打發生在2009年8月5日,董珊珊於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療,兩個月後去世,屍檢認定死亡原因為“被他人打傷後繼發感染,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董珊珊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董珊珊不僅長期被毆打,而且還被王光宇逼迫夜晚脫光衣服扒在客廳無窗簾遮擋的落地窗上,用強光照著,長達2個小時,讓其倍受侮辱。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王光宇僅以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王已放棄抗訴,檢察院抗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案的刑事判決部分已經基本定讞,一條生命只“值”六年六個月的徒刑,這就是法院為家庭暴力核算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