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皇甫

民國二十一(1932)年,葛因“剿共有功”而得到蔣介石的通令嘉獎。 民國二十七(1938)年,葛任國民黨軍某部特務營營長,經常攔路劫殺抗日愛國軍士。 民國二十九年至三十五年(1940-946),葛先後任國民黨軍77師副團長和本縣自衛總隊附、縣稅務局長、田糧處長、自衛大隊長,並代理縣長三天。


葛皇甫(1905-1950),字 黻藻,麥市馬家壠人,先後畢業於縣立第二高等國小和步兵學校校官研究班14期。
民國十九年(1930),因紅軍在通城 黃袍山一帶活動,使土豪劣紳驚魂喪膽,麥市江田大財主葛德六出槍,由當時任七里鄉保隊附的葛皇甫任團長,招募鄉勇,組成“鏟共團”第7支團。從此,葛皇甫倚仗國民黨“進剿”蘇區軍隊的勢力,常率隊出沒於南樓嶺、 苦竹嶺、大盤山、荻田、清水塘等地,大勢燒、殺、擄、掠。一次葛率部捕捉紅軍戰士及所謂有嫌疑的百姓99人,綁至麥市河灘上,用機槍掃死之後,又將麥市街上一過路的窮苦農民殺害,以湊足100人。葛皇甫平日總板著臉,難見笑容。但只要他張口笑就要殺人,殺人時總是張口大笑,人稱“麻老虎”。他施用的酷刑有:割耳朵、穿海眼、剜心肺、刺喉嚨、踩壓槓、濾豆腐、薰香火、劈椏、吮活血、坐老虎凳、活埋、活燒等。
民國十九 年(1930)三月,葛率部到修水小沙坪,紅軍戰士楊錫陶一家婦幼5口來不及躲避,葛將搖籃里一個4個月的嬰兒,倒提雙腳猛摔致死,然後開槍殺死全家。
民國二十一(1932)年,葛因“剿共有功”而得到蔣介石的通令嘉獎。此後,葛更加瘋狂。同年五月,他與保全第三中隊長 王壽南清掃大盤山、狼荷洞一帶,方圓數十里的豬、牛、衣物等被洗劫一空,殺害紅軍戰士胡萬保、胡南林等及無辜民眾38人,並將自己的老師李應清也一起槍殺。
民國二十二(1933)年十一月十八日,紅16師看守所34名戰士押解土豪18人,投宿黃袍山丁家洞,被葛率部包圍,以曬簾、辣椒在洞口生火,用風車向洞內扇風,洞內人員全被嗆死。葛因此而受到國民黨湖北省主席何成浚和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 李輝武傳令嘉獎。
民國二十七(1938)年,葛任國民黨軍某部特務營營長,經常攔路劫殺抗日愛國軍士。民國二十九年至三十五年(1940-946),葛先後任國民黨軍77師副團長和本縣自衛總隊附、縣稅務局長、田糧處長、自衛大隊長,並代理縣長三天。
1949年,解放軍鄂南剿匪大隊在麥市區公所民兵及當地民眾協助下,在麥市虛空山將十惡不赦的葛皇甫緝拿歸案。經核實,葛皇甫親手殺害的紅軍、抗日愛國軍士及無辜百姓746人,燒毀民房71棟,搶劫民財折銀圓逾萬元,貪污公款5萬餘元,糧食7500餘石。1950年春,縣人民法庭在縣城東門外河灘上進行萬人公審大會,將葛就地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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