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案情
據信宜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陳國武介紹,2月7日,有民眾向信宜市公安局舉報稱,葉東青有搶劫的犯罪史。經查閱案件卷宗,相關部門確認葉東青的犯罪行為,並以傳喚的方式將其刑拘。
葉東青原是新寶鎮村民,1999年5月的一天,葉東青一夥人在相鄰的思賀鎮賭博輸了,他們堅稱另一夥人出老千,雙方遂發生爭執。葉東青一夥人搶走了另一夥人的寶馬車。
2000年前後,警方抓獲幾名參與搶劫者,案件初步告破。儘管同夥交代了葉東青的犯罪情況,但警方始終沒將其緝拿歸案。據了解,此案的9名同案犯中迄今已有7人先後被判處3至8年刑期。
據時任信宜市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羅偉權介紹,12年前葉東青等搶劫勒索案由他經辦。該案屬於結夥作案,又採取了捆綁、毆打等暴力手段。1999年5月案發後,他們偵查了幾個月仍沒抓到涉案人員。2000年,信宜市公安局發布本市內通緝令。經茂名市公安局審批,發布網上追逃名單。兩份名單中均有葉東青。
羅偉權稱,他在任期間,未曾看到關於為葉東青取消網上追逃名字的材料,更不曾簽署過相關意見。2004年4月他離職時,葉東青還是被通緝和網上追逃。
政府回應
2011年3月2日,信宜市委就“葉東青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信宜市委副書記張火炎稱,事件引起了茂名市委、信宜市委的重視;信宜市委召開了市委常委會進行專題研究,成立了市紀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調查工作組,進駐新寶鎮展開調查。張火炎表示,調查結果出來後,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