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奇偉

1984年以來,積極投入合理化建議活動,共提建議38條,實施率80%,產生直接經濟效益30餘萬元,提高了設備利用率。 在他的倡導下,他所在的班組共提合理化建議144條,實施率達70%,為企業增加效益近117萬元。 1985年被評為化工部技術革新標兵、上海市勞動模範、上海市合理化建議積極分子。

1984年以來,積極投入合理化建議活動,共提建議38條,實施率80%,產生直接經濟效益30餘萬元,提高了設備利用率。在設備管理工作中,積極開展技術改造,僅經他改裝的一台起胎機,就為國家節約資金近9萬元。在增產節約、增收節支活動中,主動修復一大批舊滾筒、舊隔膜加以利用,節約資金達8萬元。在他的倡導下,他所在的班組共提合理化建議144條,實施率達70%,為企業增加效益近117萬元。
1985年被評為化工部技術革新標兵、上海市勞動模範、上海市合理化建議積極分子。1987年被全國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章,同年被評為上海市勞動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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