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實施意見

萬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110”社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進一步整合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類應急力量資源,加強和深化社會應急聯動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應急聯動體系快速啟動和高效運轉的方法,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和民眾救助,加強黨委、政府與人民民眾的溝通,提升黨委、政府的公信力及民眾的滿意度,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通過有效整合各類社會資源,搭建突發事件聯動處置的應急平台,建立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推進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依託應急聯動指揮中心“12345”和公安“110”指揮平台形成社會參與的綜合性應急聯動處置體系,確保危及社會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與民眾緊急救助事件得到快速、有效處置,維護全市社會穩定,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二)基本原則。政府主導、統一指揮、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運轉順暢、處置高效。“12345”和“110”雙向並軌運行,做到“12345”保民生,“110”保平安,形成全市“一呼百應”的聯動格局。

二、組織領導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以市政府應急辦為牽頭部門,以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和應急處置職能為基礎,以規範建設綜合應急隊伍和聯勤聯動單位為依託,以搭建上下暢通、左右互通、運作高效的應急聯動體系為目標,整合資源、最佳化配置,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著力將萬源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建設成為維護社會穩定、應對突發事件、服務民生需求的一線平台。

(一)組織領導。成立萬源市社會應急聯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沈曉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主任蔡仕權,市公安局紀委書記蒲曉波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市公安局、市市監局、市城管局、市教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市衛計局、市旅遊局、市安監局、市信訪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民宗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局、武警萬源中隊、市公安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中國電信萬源分公司、中國移動萬源分公司、中國聯通萬源分公司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負責“110”社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政府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辦副主任、應急辦主任蔡仕權擔任,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謝賢兵任副主任。主要負責承擔緊急救助服務聯動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好協調處理,研究提出加強聯動工作的意見、建議,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分析總結日常工作情況,加強宣傳報送,對外發布“110”社會緊急求助服務信息以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隊伍建設。按照“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立足實際、突出重點、整合資源、集約高效”的原則,以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消防、武裝部為突擊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社會志願者隊伍為輔助力量,加強社會應急聯動隊伍體系建設。

(三)工作職能。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110”社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工作,自覺把“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作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切實為民排憂解難的重要工作抓實抓好。各部門要明確工作職責,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管理原則,督促、協調下級部門處理好轄區內的突發事件,落實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組織領導、人員裝備、工作措施、規章制度和物資保障“五到位”。

三、運行機制

(一)建立分級指揮機制。為確保本市應急聯動工作快速啟動、高效運轉,及時、有效、妥善開展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提供應急救助服務,根據各單位的職責以及承擔日常聯動工作的頻率高低和是否需要現場處置,實行分級聯動。根據不同類別和不同程度的突發事件,社會應急聯動實行分級分類指揮。對量大面廣的日常救援求助報警和不需要啟動本級政府專項應急預案的突發事件,由“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直接指揮,協調應急聯動單位進行處置;對需要啟動本級政府專項應急預案的突發事件,“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要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聯動單位開展先期處置,並及時報告,同時把處置指揮權移交給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

各應急聯動單位接到“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的指令後,必須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及時回響,迅速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職責交叉等情況時,實行“首接負責制”,按照“先受理、先處置、後移交”的原則,首接的應急聯動單位必須先受理並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人員傷亡增多、事態擴大、損失加大等情況發生,事中或事後按規定移交。

(二)建立分級處置機制。各部門要對職能進行分級,明確市、鄉鎮部門的聯動處置範圍。按照處置範圍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將根據分級處置範圍對應調度市或鄉鎮一級的職能部門進行處置。

(三)建立分級聯動機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需要,建立完善分級應急聯動機制,具體確定一級、二級、三級應急回響聯動機制。

一級單位:市公安局、市市監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市水務局、市衛計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供電局、市城管局、市人武部、武警萬源中隊、市公安消防大隊、中國電信萬源分公司、中國移動萬源分公司等承擔經常性社會服務、緊急救援和應急處置的部門,以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單位納入一級應急聯動單位。一級應急聯動單位需要承擔經常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緊急救助和社會服務工作,並建立應急處置工作運行保障機制,必須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和定值班場所、定專門隊伍、定職責任務的制度,既要獨立接受民眾來電求助救援,也要按照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在接到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或民眾報告後,應在應急聯動工作職責規定的時間內或在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要求的時間內,攜帶必要裝備到達現場開展處置。各地確定的一級應急聯動單位須向上一級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備案。

二級單位:市教科局、市司法局、市國土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各鄉鎮(街道)、社區等非經常性承擔社會服務和應急處置的部門納入二級應急聯動單位。二級應急聯動單位需要承擔非經常性的應急處置、緊急救助和社會服務等工作,隨時接受工作指令,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啟動應急回響機制,要建立定應急聯動聯絡員、定專業人員、定職責任務的工作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置隊伍與裝備,確保隨時承擔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應急處置任務。發生突發事件時,在接到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或民眾報告後,應在應急聯動工作職責規定的時間內或在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要求的時間內,攜帶必要裝備到達現場開展處置。

三級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婦聯、市殘聯、市民宗局、市氣象局、市郵政局等其他需要協助和參與的單位、社會組織納入三級應急聯動單位。三級應急聯動單位需要承擔應急聯動工作的綜合協調、服務保障和善後處置、責任追究、諮詢、宣傳等工作。三級應急聯動單位要建立社會應急聯動工作聯絡員制度,做好社會應急聯動時的相關協助工作。“12345”受理和“110”轉警的民眾求助涉及除上述聯動處置單位外其他部門和單位的,由社會應急聯動中心臨時交辦。

(四)制訂完善工作流程。1. 收集信息。重點做好“12345”受理平台和“110”報警服務台有關報警信息以及各鄉鎮(街道)社會服務管理中心日常工作信息、各應急聯動單位信訪維穩信息等三大類信息的收集工作。全市各應急聯動單位對各類不穩定因素、網上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信息要通過政府信息報送系統報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公安局每月按時將公安要情和警情研判報社會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重大警情30分鐘內必須報送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各部門要落實信息報送專人負責制,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杜絕遲報、漏報、誤報等情況發生。2. 研判預警。“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對接報的信息要及時組織開展匯集、分析、會商、評估等一系列工作,分析結果及時報告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提出初步處置建議,發布預警信息或防控警示。市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在上報信息時,要重點分析說明相關事件成因及是否帶有擴散性後果,為“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準確研判、評估信息提供參考。3. 指揮處置。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對接報的各類“12345”警情(除公安部門可單獨處置的警情外)和各聯動單位即時報告的重大突發性事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通過電話指令和網路平台派單相結合的形式,立即調度相關聯動單位到達現場核實情況,按有關信息報送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於一般警情,“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直接組織、指揮、調度有關聯動單位開展應急聯動處置工作。對於重大突發警情,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應及時組織相關聯動單位先期處置,並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啟動有關專項預案的建議;預案啟動後,應根據預案要求和領導指示,及時通知有關聯動單位及專家組成員,協助應急指揮機構開展處置工作,收集、匯總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各應急聯動單位應當根據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的指令,按照職責分工和市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調度、指揮本單位應急處置力量和專家小組,快速高效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並及時向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反饋相關處置信息。各單位到達現場的具體時間要求為:中心城區範圍內,從接到處置指令到到達現場,一般不超過20分鐘,其他地區根據實際情況以最快速度到現場。4. 情況反饋。各聯勤聯動單位在到達現場後,應立即向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報告。特大、重大警情的,牽頭處置單位到現場後10分鐘內,應向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報告現場情況,並根據現場情況的變化,進行續報;到場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送信息,待處置完畢後或事發原因調查清楚後應續報。5. 績效評估。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要及時記錄各聯勤聯動單位每次聯動警情處置情況,並進行評估,納入全年度績效考核。

(五)建立社會聯動工作制度。1. 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各單位要根據聯動工作職責,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完善操作規程,報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備案。2. 建立值班報備制度。一級聯動單位及鄉鎮(街道)實行24 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加強應急裝備的配備,落實專人負責,明確職責。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值班制度。各單位均應向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報備每日值班人員情況。3. 建立首接責任制。各單位對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的指令不得推諉、扯皮;對於一時性質不清、職責交叉、管轄區域不明的緊急求助,按“先受理、後移交”的原則先期處置,並及時向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反饋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延誤搶險和救助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屬於特別重要的緊急救助,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可直接指令成員單位內下屬部門派員前往現場處置。4. 建立兩次反饋制。各單位接到指令後,要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後應及時向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報告,即時信息和到現場後的第一次反饋可通過電話(12345)反饋,處置結果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反饋,反饋時間不超過2天。5. 建立報警回訪制度。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按比例隨機抽取涉及聯動單位出警的報警人進行電話回訪,對聯動單位的處置速度、工作態度、處置結果滿意度進行評價。回訪結果在每月通報中如實反映,並納入績效考核。6. 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應急聯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或成員單位聯絡員聯席會議,根據需要適時召開由相關聯動單位參加的協商會議,通報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和救助服務等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總結聯動工作情況、及時交流聯動工作經驗,研究解決聯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布置下一階段工作。7. 建立通報、考核制度。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各聯動單位的出警處置情況,每月發布情況通報,並牽頭負責對各成員單位的組織領導、聯動處置情況,以及信息報送、值班報備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不定期督查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應急聯動處置工作是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社會創新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全市各單位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從戰略的、全局的高度,重視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工作,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一件大事、實事抓緊抓好。市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按照所擔負的職責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聯動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在組織上加強領導,在行動上狠抓落實,確保應急聯動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指導,落實責任。市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要加強對聯動處置工作的指導,要與各聯動聯勤單位簽訂責任書,並將應急聯動工作列入“平安萬源”建設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推諉扯皮、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明確職責,強化保障。各單位要把聯動處置工作作為義不容辭的職責,確定具體的分管負責人和聯絡員,明確職責、任務。各級政府要將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應急聯動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值班備勤力量,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和搶險救助設備,確保聯動處置快速高效。

(四)加強值班,反應迅速。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日常工作責任制和相應的值班制度,落實專人24 小時值班,杜絕漏崗、脫崗現象,保證快速反應,樹立社會聯動工作良好形象。

萬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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