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檢查計畫,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組織查處生產領域中的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協調全縣質量案件的調查處理。
負責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和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採用國際標準的申報,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工作。
負責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組織實施計量器具的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負責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含電梯、起重機械、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架空索道、防爆電器等)的安全監察。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食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縣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與管理;負責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協調、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