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和技術標準,擬全市 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訂全市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戰略目標,擬訂全市衛生工作的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研究制訂全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負責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防治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協同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指導,質量監督及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制訂全市計畫免疫工作規劃。
(六)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七)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八)研究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全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和醫學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
(九)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執行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執行衛生標準,組織衛生監測,實施衛生監督和職業、礦山衛生監察。
(十)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一)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
(十二)制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負責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十三)開展衛生外事活動,促進國際國內醫藥衛生交流與合作,做好援外人員的組織、派遣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
(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黨委副書記彭萬秋:主持市衛生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書記晏啟良:負責黨務、群團、幹部和老幹部工作;
副局長、黨委委員王東:協助局長主持市衛生局行政日常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衛生法制監督、行政審核審批工作,兼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副局長、黨委委員鍾炳根:協助局長分管社區衛生、婦幼衛生、人民武裝工作,兼市衛生學校黨委書記;
局調研員鍾永清:協助局長分管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應急、健康教育工作;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予生: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衛生糾風、機關效能、聯創共建工作,協助局黨委書記工作,兼市直衛生系統工會主席;
副局長、黨委委員龔建華: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治理、安全穩定、信訪、信息宣傳、公共政務、培訓中心、人事編制、愛國衛生工作;
副局長、黨委委員劉紹華: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財務、審計、會計核算中心、衛生信息化、衛生項目和能力建設、節能減排、中醫、中醫學會工作,萍鄉衛生學校校長、黨委副書記;
副局長、黨委委員袁曉兵:協助局長分管醫政、藥政、醫療服務監管、科技教育、醫學會、護理學會工作,兼市中心血站站長。
局副調研員曾建國:協助局長分管農村衛生工作、涉衛民生工程,兼局機關黨委書記。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治理、安全穩定、衛生宣傳、信息、保密、信訪、公共政務、後勤管理、機關老幹部、局機關網站建設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組織人事編制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黨內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老幹部工作;負責援外醫療隊員的派遣和日常外事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組織協調中央、省、市等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與管理;研究提出衛生經濟、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標準建議;負責提出衛生局部門預算和局屬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及財務資產管理等;制定衛生財務、會計、基建、大型醫用設備、醫療器械採購等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建設、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和市衛生系統節能減排等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指導地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自然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辦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結核病領導小組、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全市地方病、麻風病的綜合治理、科學防治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農村衛生管理科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定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涉衛民生工程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負責擬定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並指導實施;制定並組織落實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工作目標和措施;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婦幼保健目標任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醫政科(科技教育科)
擬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和醫療廢物處置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制定醫務人員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擬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實施科技計畫和成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研究地方衛生技術標準;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審核報批及管理工作;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衛生人員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平安醫院創建和醫療糾紛調處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法制監督科(行政審核審批科)
綜合協調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起草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法制審查、備案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擬定食品安全綜合的政策規劃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工作;歸口統一管理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稽查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含生活飲用水和公共場所)、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和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協調衛生行政審核審批事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中醫科
擬訂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中醫醫政工作,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執業登記及監督管理;負責中醫院醫療糾紛的調處;負責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教育、科研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萍鄉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萍鄉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創建衛生城、衛生縣(區)、衛生鄉(鎮)、衛生村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市愛衛會領導和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人武部
負責本系統民兵預備役工作,承擔610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四)紀委(掛紀工委牌子)、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和衛生糾風、機關效能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單位地址
萍鄉市安源區安源鎮雍家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