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將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二)將萍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企業上市工作職責劃入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三)強化服務職責,加強金融、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部門、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門和市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對市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提案,協助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八)組織調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辦理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事項;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組織起草、審核論證、報送備案、清理彙編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調查、審核、執行工作;協調法律、法規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核發、管理和監督使用行政執法證件;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規範、指導、監督,指導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方面的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工作。
(十一)負責對有關民族宗教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發揮民族宗教界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維護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宗教界的和諧穩定。
(十二)負責市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辦理市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三)負責金融管理工作。配合協助國家貨幣政策的貫徹落實,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好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金融機構執行和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政策、決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分析巨觀經濟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加強金融信息交流,研究擬訂本市金融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提出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改善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十四)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的規劃和建設,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市政府入口網站的組織協調、統籌規劃、資金籌措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歸口下屬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辦公室的業務指導;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六)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書記李德雄:協助市長、常務副市長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全面工作,協助分管市政府辦公室,協調審計、監察、編制、市駐外機構、公共機構節能、信訪、接待、保密、法制、應急管理、目標考評、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協調市政府各副秘書長的工作。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副書記、辦公室主任、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蘭葉子:主持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鍾許良:負責市公共政務管理局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鍾偉建:負責市政府駐南昌辦事處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彭濟慶:負責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行政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劉曉峰:協助分管副市長協調處理衛生、體育、外事僑務、食品藥品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商務、海關、商檢、招商引資、檔案、史志、決策諮詢、參事、對台方面的工作,以及與市僑聯、團市委、紅十字會的聯繫工作,分管秘書五科。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朱廣仁:協助常務副市長協調處理市政府辦公室、發展和改革、財稅、人事、編制、統計、教育、國有資產監管、公共機構節能、能源、電力、石油、法制、重點工程、公共政務管理、發展環境和機關效能投訴、機關事務管理、應急管理、電子政務、信息化、政府入口網站、政務信息、保密、物價、新聞辦、信訪方面的工作,以及與市人大、市政協的聯繫工作。協助常務副市長負責對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目標管理考評的日常工作以及省政府考評的協調銜接工作,分管綜合科。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易立新:負責新城區管委會、市政府城投公司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民族宗教局局長、辦公室黨組成員黃新國:主持市民族宗教局全面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辦公室黨組成員邱志忠:主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全面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李仕峰:協助分管副市長協調處理農辦、農業、林業、水務、民政、國土資源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供銷、扶貧、老齡、氣象、殘疾人方面的工作,以及與軍隊、市老年體協的聯繫工作,分管秘書一科。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李南開:協助分管副市長協調處理環保、建設、規劃、城市管理、房管、人防、住房辦、住房公積金、交通、公路、新城區、城投、交通安全、燃氣安全方面的工作,以及與市婦聯、鐵路部門的聯繫工作,分管秘書四科。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鍾幫元:協助常委副市長協調處理人事、編制的日常工作和工業(工信委、機械、煤炭、輕化、建材、工業園區、中小企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安全生產監管、質量技術監督、煤監、郵政、通信、無線電管理、菸草、鹽務、醫藥公司、市政府駐外機構方面的工作,以及與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科協、駐萍省屬企業的聯繫工作,分管秘書二科。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黨組成員王曉寒:協助分管副市長協調處理公安、國家安全、司法、社會穩定、防火安全方面的工作,以及與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武警、市消防的聯繫工作。協助辦公室主任分管人事編制科、後勤服務中心、安源賓館、昭萍賓館、綜治和中心工作。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湯禮萍:協助分管副市長協調處理資本運作、金融(銀行、保險、證券、外匯)、物流、文廣新、民族宗教、廣電、旅遊、武功山風景名勝區、安源國家森林公園、糧食、物資方面的工作,以及與市文聯、市社聯的聯繫工作,分管秘書三科。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黨組成員、市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主任姚瑞瑛:協助辦公室主任負責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信息科、市政府網站服務中心。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黨組成員廖洪元:協助辦公室主任分管秘書科、會議科和保密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組長、辦公室黨組成員向英莉:協助辦公室黨組書記、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和機關黨委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黨組成員李昌清:協助辦公室主任分管調研科、《萍鄉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室和政務文稿工作,配合相關副秘書長負責綜合科、秘書一科、秘書二科、秘書三科、秘書四科、秘書五科工作。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馬一群:協助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分管行政執法監督科、行政複議應訴科。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長郝民:協助市民族宗教局局長分管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教科、民族事務科。
市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室(參事室)主任蔣秋萍:協助辦公室主任負責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室(參事室)日常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盧江萍:協助辦公室主任負責督查室日常工作。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龍惠玲:協助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分管依法行政指導科、法規規章科。
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曾亦之:協助市應急辦主任負責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余萍江:協助辦公室主任和分管副秘書長負責金融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長袁新忠:協助市民族宗教局局長分管宗教事務科。
萍鄉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鍾雪萍:協助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分管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科和負責萍鄉仲裁委秘書處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辦理文電收發運轉、檔案登記保密、規範發文體例格式、機要通信、檔案管理、政報發行等方面的工作;管理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黨組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鑑(含電子印章);承擔檔案錄入、印刷、裝訂工作;承擔指導市政府系統辦公室文秘工作。
(二)會議科
負責承辦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收集、整理和會務工作,以及市長辦公(擴大)會議、市長辦公例會的會務工作,承擔會議記錄,草擬會議紀要;組織辦理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其他綜合性工作會議、上級召開的由市政府領導參加的綜合性電視電話會議的會務工作;參與全市性大型會議和政務活動的會務組織、安排工作;指導市政府系統會議業務工作。
(三)調研科
負責草擬、初核市政府工作報告、市長文稿、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和以市政府及辦公室名義下發的綜合性檔案;承辦以市政府名義的新聞宣傳工作;收集整理全市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指導市政府系統辦公室開展文秘、調研活動;承擔市長日常文秘事務,辦理監察、審計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四)綜合科
辦理髮展改革、財稅、國有資產監管、公共機構節能、人事調配、機構編制、統計、法制、公共政務管理、發展環境和機關效能投訴、機關事務管理、應急管理、電子政務、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化、新聞辦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的目標管理考評工作;聯繫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編委辦公室方面的工作。
(五)秘書一科
辦理農辦、農業、林業、水務、民政、人口和計畫生育、民族宗教、供銷、扶貧和移民、老齡、殘聯、氣象、山口岩水利樞紐工程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軍隊方面的工作。
(六)秘書二科
辦理工信委(機械、輕化、建材、工業園區、中小企業)、煤炭、商務(含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科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台、外事僑務、市政府駐外機構、供電、金融、保險、質量技術監督、石油、無線電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工商聯、市科協、市僑聯、駐萍省屬企業方面的工作。
(七)秘書三科
辦理交通運輸、公路、安全生產監管、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武功山風景名勝區、安源國家森林公園、內貿、糧食、物資、工商行政管理、高速路政管理、郵政、通信、菸草、鹽務、醫藥公司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文聯、鐵路部門方面的工作。
(八)秘書四科
辦理公安、國家安全、司法、環保、建設、規劃、國土資源管理、城市管理、房管、信訪、人防、住房公積金、保密、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武警方面的工作。
(九)秘書五科
辦理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檔案、史志、決策諮詢、參事、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市社聯、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紅十字會、市老年體協方面的工作。
(十)信息科
負責收集、整理、編報全市政務信息;負責辦理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與全國城市政府信息網的聯繫及相關工作。
(十一)人事編制科
負責辦理市政府辦公室系統人事、幹部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承辦人事調動、考核、獎懲、培訓、統計、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技工考級考核評定工作;管理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和勞動人事印鑑;指導市政府系統辦公室人事業務工作;協調歸口賓館的工作。
(十二)依法行政指導科
負責起草編制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規劃,擬訂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擔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協調服務、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以及依法行政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法規規章科
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有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審核論證縣區政府、市政府部門和其他單位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彙編工作;負責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
(十四)行政執法監督科
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見;承辦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規範、指導、監督,指導全市行政執法監督;核發、管理行政執法證件。
(十五)行政複議應訴科
承辦行政複議申請人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事項和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複議稽查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稽查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提出完善行政複議、應訴制度的建議;承辦涉及行政爭議方面信訪事項的協調處理。
(十六)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科
協調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市政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調查、審查、執行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培訓、理論研究與交流。
(十七)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教科
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綜合性重要文稿;負責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全市民族宗教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八)民族事務科
協助民族地區扶貧事宜,指導和協調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民族關係,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方面出現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的宣傳教育,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推薦工作;承辦少數民族文化活動和體育運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幹部的教育、培養、推薦工作;草擬民族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十九)宗教事務科
負責起草宗教工作方面政策性的重要文稿,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草擬宗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協調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幫助指導全市性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開展活動,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辦理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審核(批)、管理工作;負責掌握宗教團體和宗教場所宗教出版物使用情況,審核在有關宗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製、進出口事宜;負責宗教行政執法監督以及行政複議工作,推動全市宗教法制建設。
(二十)應急值守科(市政府總值班室)
承擔市政府24小時值班工作,確保市政府與上、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聯絡通暢;及時掌握報告重特大情況,傳達、督辦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辦理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對接收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研判提出處置意見;安排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的指導和政府系統值班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十一)應急協調科
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機制建設,組織評估修訂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全市綜合應急演練,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應急演練;協助或協調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應急交流與區域合作。
(二十二)應急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訂全市應急管理政策和規劃建議,編制實施全市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應急保障資源體系建設;聯繫協調市應急管理專家組、專項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組織;開展應急管理調查研究活動;負責應急科普宣教培訓工作。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負責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貫徹落實和市長批示件的督查、督辦工作;協辦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有關會議及活動的聯絡工作;指導市政府系統督查、辦理業務工作,聯繫市委督查室的工作。
市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參事室)。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注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協調政府系統各單位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綜合性、關鍵性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對全市經濟形勢進行跟蹤研究,收集、報送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信息,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撰寫和參與市政府有關重要檔案、報告、講話的起草工作;承擔市政府參事的聯絡、服務工作。
市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副縣級)。負責制定本市電子政務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和審核各部門、各縣(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及實施計畫,推進全市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市重大電子政務建設項目工作的審核和組織協調;推進電子政務的宣傳、普及和教育;負責全市政務信息資源的開發、整合、利用,建立本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負責提出本市入口網站和子網站長遠發展的總體方案設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入口網站運行管理及指導各縣(區)、各部門的網站建設;負責對本市各縣(區)、各部門網站的運行進行監督、考核;負責指導、推進、協調、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副縣級)。負責擬訂我市落實中央金融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的實施意見;擬訂全市金融業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分析巨觀經濟金融形勢,提出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金融方面的文電、會務、信息等工作;負責聯繫駐萍金融機構及其監管機構;負責與市外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各類金融機構和融資平台、信用擔保機構、企業的聯繫;負責融資平台、擔保機構等的有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籌建和開業申請的複審、上報工作;分析資本市場形勢,提出發展資本市場的政策建議;承辦擬上市企業的篩選、培育、初審及推薦工作;組織全市企業上市業務培訓和宣傳推介活動;協助證券監管機構做好證券期貨機構和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配合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