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現在編事業人員82人。其中財政全額撥款18人,差額撥款9人,自收自支53人,企業化管理3人。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機務科、法規科。轄屬部門有:農機安全監理站、農機化學校、農機修配行業管理站、農機化技術推廣站、農機服務部。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青島市有關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我市農機管理工作意見,經批准後監督執行。(二)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發展規劃和農機農藝結合措施,擬定農機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大中型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標準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農機、牧機、植保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用機械的產品結構調整,促進各類農業機械的套用和普及,提高全市農業機械化水平。
(四)負責農機行業的科學研究,指導農機行業的科技開發,搞好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農機行業教育培訓、農機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五)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和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作業等社會化服務。
(六)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農用航空器、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使用管理和產品質量檢驗及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和考核發證工作,參與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管理髮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負責農業用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機行業統計;指導農機維修網點設定、農機信息及網路建設工作。
(八)負責農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機關辦公,協助有關部門建立正常辦公秩序,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負責機關工作目標的擬訂、執行及控制;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規劃、總結、重要公文、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及有關綜合蒐集整理;負責對部門起草的公文進行政策性、業務性和文字規範性審核把關;負責對有關部門的來文進行批、轉、辦、閱,對市局的重要決定貫徹落實進行督促檢查;負責黨委會、辦公會及其他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記錄的整理,對事項負責催辦、檢查;綜合掌握反映本部門工作中的重要情況與信息,搞好調查研究;組織制定、修改、充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管理規範化、科學化和全面化;負責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機關文印的使用保管,機要通訊、打字等工作;負責政工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各類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加強自身的管理,抓好政治、業務學習及考評等,提高工作質量;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農機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負責撰寫具體貫徹實施的細則或辦法;負責農機化政策調研,為領導和上級決策提供服務;指導農機生產、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救災工作;組織指導農機跨區作業,負責並協調跨區作業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農機服務組織開展經營服務活動,指導市農業機械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農機生產用油的需求預測、使用情況匯總統計,參與農用救災用油或補貼的分配管理,指導農機節油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法規科
負責對農機各產業政策,規範性檔案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農機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機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承辦農機行政複議,承擔農機法律、法規所賦予有關法律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