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2、研究提出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措施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
3、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4、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等工作。貫徹國家、省和市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相關的行政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課程改革和中國小素質教育工程。
5、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學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教師繼續教育,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教師獎勵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6、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各直屬單位,各鎮(街道)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管理與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中國小領導幹部。
7、負責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工作,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8、組織全區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規劃、指導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和成人教育培訓的工作;研究提出中國小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9、規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研究會等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10、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11、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2、管理全區勤工儉學工作,制定和實施全區勤工儉學長期和年度計畫,制定相關的政策,並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
13、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教育局日常工作。
2、負責局機關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全體成員會,科室負責人會和教育工作會議等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草擬年度或階段工作安排意見、計畫,並協調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3、負責重要檔案的組織起草,處理來文來電,指導教育系統各單位文書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4、綜合協調機關各科室站,系統內部,局內外工作,保證全局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
5、組織做好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6、組織搞好上級和兄弟單位領導來我局,學校視察,檢查或參觀接待等有關事宜。協助行風辦接待處理民眾來訪。
7、負責做好局機關值班、衛生、考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8、協調局領導處理好機關內部行政事務,並為各科室及基層教育單位做好服務工作。
9、協調做好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
10、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紀檢行風辦工作職責
1、檢查全區教育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黨員領導幹部實行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
2、對局機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區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監督監察。對鎮(街道)教辦、學校和區直學校(園)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決定、決議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監察。
3、協助局黨組和行政領導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指導局機關及全區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4、協助局黨組和行政領導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和公務員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教育。對忠於職守、廉潔奉公、敢於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的集體和個人,提出表彰和獎勵建議。
5、按照區紀委(區監察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教育工作特點,對區教育局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區紀委(區監察局)和局黨組、行政領導報告情況。
6、調查處理全區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及教職工、教辦、學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
7、依照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保障黨員幹部和公務員依法行使職權。
8、受理對全區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和公務員違反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上述人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9、負責搞好局機關的紀檢,監察機構建設,並定期檢查了解鎮(街道)教辦,區直學校(園)紀檢監察機構履行職責的情況。
10、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會工作職責
1、高興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努力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組和上級工會的決議,服務於中心工作,按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組織領導教育系統基層工會制定工會工作計畫,布置檢查指導教辦和學校工會開展工作,幫助基層工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主的開展各種活動。
3、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理論,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對職工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
4、組織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在維護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
5、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教育的改革和建設,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愛崗敬業,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6、組織職工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情操,增長知識。
7、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做好貧困教師救助工作。
8、加強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進行工會幹部培訓,堅持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發展新會員,提高工會組織的整體素質。按期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籌備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9、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督導室工作職責
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
2、負責區直有關部門及鎮(街道)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
3、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及幼稚園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督導檢查。
4、負責對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的督導。
5、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6、對被督導學校主要負責人的獎懲、任免,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7、牽頭負責全區鎮(街道)教辦、各級各類學校的檢查考核。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機關黨支部工作職責
l、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黨委、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6、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7、協助黨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黨員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
8、協助黨黨委做好統一戰線工作。領導機關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9、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辦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上級招生考試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提出貫徹意見,及時召開有關會議,布置任務,使每項工作落到實處。
2、認真做好招生政策和信息動態的宣傳工作。
3、認真做好報名、考試、填報志願和組建檔案等各環節組織管理工作,嚴明考紀,熱情服務。妥善保管考生報名、志願等各類信息。
4、嚴格按上級要求接送試卷和保管試卷。
5、全面做好考生檔案管理工作。按時上報上級所需材料,資料等。按時發放准考證、考試成績和公布錄取情況。
6、協調好部門的關係,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認真做好招生各環節、各方面工作。
7、負責向上級部門和有關領導及時匯報工作開展情況,搞好工作總結。
8、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做好信訪和考生諮詢工作。
9、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教研室工作職責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充分發揮教研室在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管理、教學服務等方面的職能作用。
2、加強對課程計畫和課程標準的實施,組織開展課程教材改革實驗和教材編寫及研討工作,參與教材、教輔管理。
3、適時組織開展教育科研,教學研究,教學視導,指導學校的教學、教研工作。
4、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研究考試方法改革,對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規範,承擔考試命題工作,參與考試評卷和進行質量分析。
5、協助有關科室做好教師崗位培訓及業務考核等工作。發現和培養教學骨幹和學科帶頭人,總結推廣教改經驗。
6、研究教育理論與政策的落實,結合教學實際,加強實際問題研究,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7、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普教科工作職責
1、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
2、參與研究全區中國小的設定,布局調整,指導推動全區各階段教育的普及工作和控輟保學工作,保證全區教育事業健康協調發展。
3、貫徹《義務教育法》,負責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參與基礎教育辦學督導評估工作。
4、負責全區中國小的招生、學籍註冊管理、義教證書的驗印發放工作,參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工作。
5、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負責省、市、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省級高中優秀學生的評選表彰。
6、參與指導全區中國小師資、學生隊伍建設,做好班主任隊伍選拔、培訓、管理和獎勵工作。
7、指導全區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工作。
8、負責全區中國小安全工作。
9、負責學校體育、藝術等方面的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檢查體育、藝術和健康教育等課程的開設情況,組織體育考試和學生體質調研監測工作,組織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方面的評優活動,組織體育與藝術教育教學經驗和管理經驗的交流推廣工作;指導各類學校課外和校外體育與藝術教育活動。組織做好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
10、負責學校衛生工作和學生衛生保健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有關學生常見病及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11、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成職教站工作職責
1、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和"三教統籌"原則,制定並落實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
2、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省、市、區各級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積極推進職業教育的發展。
3、負責區職業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教研工作。
4、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搞好對民辦辦學的審批、管理和招生廣告的審批工作。
5、貫徹落實《國務院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積極促進鄉鎮成人教育中心和村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建設工作,搞好實用技術培訓。
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勤儉辦工作職責
1、負責全區中國小實驗室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
2、掌握全區中國小實驗課的開設情況,搞好實驗教學教研活動。
3、完善實驗考核制度,搞好實驗技能考試工作。
4、貫徹落實各項管理、評估制度,加強學校實驗室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和系統化管理。
5、搞好實驗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全區實驗員的業務和管理水平。
6、做好教學儀器、設備、圖書、學具、教材等征訂發行工作。
7、負責裝備辦各種款項的收繳、結算工作。
8、負責教育局信息平台的維護、管理、使用及中國小"校園網"建設和指導工作,做好遠程教育工作。
9、做好全區中國小信息技術人員的培訓和信息教研工作。
10、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科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的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2、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工作,做好全區教師錄用、考核和人才交流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
3、負責全區教育系統許可權內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聘任方面的有關工作。
4、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5、負責支援貧困地區教育人員和下派人員的管理工作。
6、負責教育系統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工作和教師的評先樹優工作。
7、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8、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人事統計工作。
9、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師的繼續教育和校長的崗位培訓、提高培訓等工作。
10、做好語言文字推普工作和反邪教工作。
11、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計財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各項教育經費計畫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正確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合理運用經費收支。
2、負責財務管理工作,按規定的制度和程式處理財務事項。
3、加強國家審計範圍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維護財經法紀。
4、建立固定資產檔案,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協調所屬單位財會範圍內的正常工作。
5、搞好有關統計工作,定期準確無誤地上報各種統計資料。
6、做好學校規劃、建設和危改工作,落實好國家、省、市、區學生救助制度。
7、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學前站工作職責
1、貫徹國家關於幼兒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行政法規、重要規章制度和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與各有關部門協調合作,加強對各級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
2、負責對各類幼稚園的業務指導,建立幼兒教育督導和評估制度。
3、組織培養和培訓各類幼稚園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考核和資格審定製度。
4、辦好示範、骨幹幼稚園;指導早期教育科學研究工作,具體指導和推動家庭幼兒教育;與衛生部門合作,共同開展0—6歲兒童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
5、制定幼稚園收費標準,做好所有學前教育機構登記、審批、註冊等工作。
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教科所工作職責
1、 規劃全區教育科學研究工作。
2、管理區級教科課題,協助管理市級及以上教科課題。
3、組織本區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的評獎活動。
4、為基層學校及廣大教師開展教育科研工作提供信息服務和業務指導。
5、負責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直接參加教育科研課題的研究。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婦委會工作職責
1、負責向育齡民眾宣傳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上戰普查工作。
2、定期向領導匯報計畫生育工作,反映民眾意見和要求,維護育齡婦女的合法權益。
3、負責做好育齡婦女的建檔工作,做到及時核卡,對育齡婦女結婚和聲譽做到心中有數,督促她們按時辦理有關證件。
4、加強聯合協調,推動有關方面位女職工服務,積極辦實事,及時反映婦女的意見。
5、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