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城鄉規劃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定實施城鄉規劃。組織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組織城鄉年度和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報備和實施工作;承擔對歷史優秀建築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三)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區內所有建設用地、建築物、構築物、市政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工程管線、風景名勝區、水源地、公墓及其他各類工程設施的規劃審查審批工作;負責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參與城鄉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的制定;參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城鄉規劃公示工作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設定立柱式大型廣告塔、樓頂大型廣告牌的戶外廣告和雕塑等建築小品的規劃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劃區測量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實地丈量和撥地定樁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測量工作;負責各類建設項目、工程管線的規劃放線和驗線工作。
(六)負責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和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工作;組織規劃設計方案和建築設計方案的招標、評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單位內部日常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印信、信訪、安全保衛、接待、後勤服務、會務安排專業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規劃公示欄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勞動保障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
負責全局黨群、人事政工、幹部職工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文電、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繫工作。
(三)規劃管理科(掛村鎮規劃科牌子)
負責 城鄉一體化規劃、城鄉發展戰略、重大建設項目、重要城鄉規劃課題、規劃編制方法等城鄉規劃科學研究工作;負責 組織統籌城鄉一體化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 、 專業規劃、 風景名勝區規劃、萊城規劃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基礎性規劃的編制、公示、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報備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歷史優秀建築的規劃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鎮規劃、村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監督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統計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可行性研究;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與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負責組織市里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重要地段、重要區域的規劃設計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報審工作;負責萊城大橋路以西、汶河以北、嘶馬河以東、辛大鐵路以南範圍內的規劃管理工作,對轄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用地、工程建設等作出行政許可,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轄區內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和戶外廣告、雕塑等建築小品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規劃視窗工作。
(五)法規監察科
負責規劃法律法規宣傳、規劃法制教育工作;負責研究擬訂綜合性規劃政策規章;負責有關規劃政策規章草案的審核工作;負責萊城大橋路以西、汶河以北、嘶馬河以東、辛大鐵路以南範圍內建設工程驗線、批後管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工作,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全市規劃違法案件的立案查處工作,指導規劃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城鄉規划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
下屬單位
事業單位
1 、市城市規劃技術服務中心。負責建設項目的現場勘察、選址、定點;提供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技術材料;規劃設計方案的論證比選;建設項目的驗線、復驗;規劃設計項目的檔案存儲、檢索等其他技術服務工作。同時指導城市地理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承擔城市規劃區測量工作、建設用地實地丈量和撥地定樁工作、建設項目竣工測量工作、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放線和驗線工作。
2 、市城市規劃勘察設計院。性質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規格為科級。職能是按指令性計畫編制各項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承擔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承擔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提供規劃事項諮詢服務及其它設計服務工作。
3 、市城市規劃監察大隊 。 性質為全額事業單位。規格為科級。職能是對城市規劃區外所有的建設項目、戶外影響規劃的廣告設施、雕塑等建築小品和建設活動進行規劃監察,查報違反城市規劃的案件,現場實施行政處罰。
直屬分局
1 、市城市規劃局萊城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受理除張家窪、高南組團以外的萊城區轄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範圍內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報建申請;負責審查審批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和戶外廣告;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定點、現場踏勘、撥地定樁、放線、驗線等服務工作;協助市城市規劃監察大隊在張家窪、高莊辦事處進行規劃監察。
2 、市城市規劃局鋼城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受理鋼城規劃區、里辛組團和鋼城區轄區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範圍內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報建申請;負責審查審批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和戶外廣告;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定點、現場踏勘、撥地定樁、放線、驗線等服務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的規劃監察工作。
3 、市城市規劃局萊城工業區規劃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工業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等各類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受理工業區範圍內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報建申請;負責審查審批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和戶外廣告;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定點、現場踏勘、撥地定樁、放線、驗線等服務工作。
4、市規劃局高新區分局
5、市規劃局雪野分局
6、市規劃局開發區(產業園)分局
7、市規劃局鋼城經濟開發區(萊鋼鋼鐵精深加工產業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