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開展創建衛生縣城活動,對於提升縣城品位、改善縣城衛生面貌、提高縣城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多年來,我縣創建衛生縣城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愛衛會各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縣城衛生設施不斷完善,加快了我縣城市化進程的步伐。依據省愛衛會2012年制訂頒布實施的《雲南省衛生縣城標準(試行)》要求,為了確保我縣今年省級“衛生縣城”創建工作紮實有效推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正文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爭創省級衛生縣城為總體目標,以改善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完善縣城衛生基礎設施,加強縣城區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為重點,迎接省級有關部門衛生縣城評比工作,爭取獲得優異成績。
二、主要任務及分配
(一)組織管理
由縣委宣傳部、縣衛生局、縣住建局、寧州街道辦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落實,相關單位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縣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愛國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內容,有實施方案,縣、鎮(鄉)、村三級聯動,整體推進,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2.愛衛組織健全,成立縣愛衛會並在愛國衛生工作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3.縣愛衛辦行政列編,具備與所承擔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近郊鄉鎮)、社區居委會(近郊村)配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
4.愛國衛生工作每年有計畫、有檢查、有總結,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愛國衛生活動,檔案資料規範齊全。
5.會同縣住建局、環保局等部門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
(二)健康教育
縣疾控中心負責督促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健康教育網路健全,縣級健康教育機構人員、設備、經費落實。
2.中、國小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健康行為形成率≥70%,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7%。
3.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按照《億萬農民健康行動促進計畫》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基本健康知識知曉率≥70%,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形成率≥60%,基本技能掌握率≥60%。
4.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所)設有健康教育宣傳欄,有針對性地開展病人、家屬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75%。
5.電視台、電台開設健康教育欄目和曝光欄目,對愛衛和創衛工作進行輿論引導和監督。主要街道、廣場、醫院、客運站等公共場所設定固定的健康教育宣傳欄,並定期更換內容。
6.各行業結合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防病、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控煙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70%。
7.制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規定,設有禁菸標識,積極開展無煙單位評選活動,建成區無菸草廣告 。
(三)環境衛生
由縣住建局、縣工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職責明確,經費落實,管理規範。各項建設總體規劃科學合理,城鎮建成區道路路面平整完好,硬化率≥95%,下水道管網覆蓋率≥80%,鄉鎮下水道管網覆蓋率≥60%。
2.環衛基礎設施完善,垃圾收集站(點)、公共廁所、果皮箱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布局合理、數量足夠、管理規範、清潔衛生。公廁為水沖式,二類以上公廁不低於公廁總量的20%。建成區基本無旱廁。
3.城區主次幹道和街巷基礎設施完好,車輛規範停放,無亂搭亂建、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以及亂設攤點、店外設攤等現象。戶外廣告、牌匾設定規範,建築物立面整潔。門前“三包”責任落實到位,城區無衛生死角。
4.建成區有專業清掃保潔隊伍,主要街道保潔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不低於8小時。建成區內垃圾袋裝化覆蓋率≥80%,垃圾日產日清,密閉儲存、清運,運輸車輛車體完好整潔,密閉清運率達到100%。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
6.農貿市場環境整潔、攤位布局合理,划行歸市,有序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制度和保潔人員。活禽售賣、宰殺區域相對獨立,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
7.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施工場地設定的隔離護欄規範,高度不低於2米,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並有車輛沖洗設施。建築物料、施工泥土不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工地噪聲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
8.建城區綠化符合要求,公共綠地養護良好,綠化覆蓋率≥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5M。建成區亮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燈率≥95%。
9.河道、湖泊等水體的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10.建城區禁止放養家禽家畜,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
11.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報縣衛生局愛衛辦。
(四)環境保護
由縣環保局負責督促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設有環境保護機構,有可行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認真執行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律法規,近三年內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
2.全年空氣污染指數(API)<100的天數占全年天數比例達60%以上。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5dB(A)。
3.水環境功能區達到省市相關規定或目標責任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設定保護區,水質達標率≥96%。
4.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率100%。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60%,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廢水、廢氣、污泥及產生的噪聲必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和《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排放標準》(GJ3025-93)的要求。
5.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現安全貯存和處理,醫源性污水排放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K66-2005)要求。
6.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報縣衛生局愛衛辦。
(五)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預防控制
由縣疾控中心負責督促落實,駐縣城各部門(單位)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病媒生物防制
(1)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鼠、蚊、蠅、蟑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各項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要求,防鼠防蠅設施完善。
(2)在化學防制中,注重科學合理用藥,不使用國家禁用的藥物。鼓勵有害生物防制(PCO)專業公司以市場化形式參與消殺活動。
(3)廣泛宣傳病媒生物防制知識,特別對糧食、餐飲、食品加工、集貿市場等病媒生物適宜棲息的重點單位開展防制技術培訓。
(4)定期開展病媒生物消殺活動,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蚊、蠅、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項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另兩項不超達國標準的3倍。
2.疾病預防控制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規劃、措施,資料齊全規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完善、機構健全、經費落實,有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人員、用房、設備、交通工具等。有傳染病爆發疫情應急預案,鼠疫、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愛滋病、結核、血吸蟲、瘧疾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按期完成國家和省、市規劃要求,近兩年沒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
(2)醫療機構設有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專門部門和人員,疫情管理人員持有效上崗證;有健全的疫情登記和報告制度、控制院內感染制度,門診日誌齊全,登記、記錄完整規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規範的傳染病預檢分診點、感染性疾病科,其他醫院設立規範的傳染病預檢分診點。近兩年無院內感染爆發疫情。
(3)全縣鄉級以上醫療機構實行傳染病網路直報,報告質量綜合評分在80分及以上,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3%。
(4)免費實行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有專用的接種場所,操作規範,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動人口兒童免疫規劃管理辦法,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的兒童建卡建證率≥95%;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5%以上。幼托機構、學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開展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
(5)積極開展無償獻血宣傳,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自願獻血。
(6)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規劃,有計畫、有投入、有落實,積極開展國家級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創建工作。
(六)食品安全、公共場所及生活飲用水衛生
由縣食藥監局、縣安監局、縣住建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衛生監督局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負責督促落實,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監督監測與技術指導規範。連續三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飲用水污染事故、職業危害事故。
2.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工作規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持有效證照,衛生管理制度健全,落實到位,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五病”調離率達100%。
3.機關、學校、托幼機構等單位食堂、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及集貿市場衛生設施齊全,防塵、防蠅、防鼠及上下水設施齊全,有專用餐具消毒、保潔設施,操作規範,運轉正常。食品原料和制售過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無違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現象。縣城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90%。食品銷售單位銷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4.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證照齊全,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5.旅店、美容美髮、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咖等場所內外環境整潔,衛生設施(清洗、消毒、保潔、通風、照明和排水等)齊全,各項衛生指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商場等公共場所按國家標準要求配備通風、採光、空氣消毒、垃圾收集和衛生公廁等設施,各項衛生指標達標。
6.自來水廠管理規範,集中式供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二次供水單位水質管理規範,有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制度,定期清潔、消毒。供水設施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要求,資料齊全規範。
7.企業職業衛生符合國家要求。對新建、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依法進行職業衛生審查,企業對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8.縣城普通中國小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600:1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校教學建築、環境噪聲、教學採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的設定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學校飲用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9.轄區內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集中生豬屠宰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要求,無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七)單位和社區衛生
由寧州街道辦負責督促落實,轄區內各單位、社區配合完成。具體如下:
1.單位和社區衛生管理制度健全,積極開展創建衛生社區、衛生單位、衛生樓(院)等活動。
2.環衛基礎設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廁管理符合衛生要求,無亂排亂倒現象。飼養寵物和鳥類遵守有關規定,進行免疫接種,糞便不污染環境。
3.環境整潔,綠化、美化,車輛在劃定區域內擺放整齊,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現象,無違法小廣告。認真開展單位和社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積極開展健康教育、衛生知識、控煙等宣傳活動。
5.認真辦理民眾衛生投訴,民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達80%以上,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報縣衛生局愛衛辦。
(八)農村衛生
由縣衛生局、縣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相關單位配合完成。具體如下:
1.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0%以上。
2.村衛生室建設和醫療用房、設施設備、人員配置符合要求,村醫取得合法執業資格。
3.積極開展衛生村創建活動,縣城所在鎮30%的村建成省級衛生村。
4.學校自來水普及率和衛生廁所普及率均達80%以上。
5.村莊道路硬化平整,村容整潔,無亂搭亂建,亂貼亂畫,垃圾密閉存放,柴草、雜物堆放整齊有序。有效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四害”孳生地。村內無散養家禽家畜現象。
6.村民衛生習慣良好,農戶室內外環境整潔,積極開展衛生示範戶評比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