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交通運輸局

(三)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工作。 (四)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 (六)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介紹

根據《中共華寧縣委 華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華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華發〔2010〕24號),設立華寧縣交通運輸局,為華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華寧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華寧縣交通局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客運的職責。
(四)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的管理職責。
(五)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七)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進一步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華寧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華寧縣交通運輸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華寧縣交通運輸局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計畫、行業規劃、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組織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及公共客運和汽車租賃。負責駕駛培訓、汽車維修、清洗業的行業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汽車出入境運輸、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融資、管理和使用。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市場和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
(五)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養護、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本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港口、碼頭、水運的行業管理。
(六)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縣內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行情況。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華寧縣交通運輸局協調市垂直管理的郵政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華寧縣交通運輸局制定交通運輸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華寧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負責辦文辦會,綜合協調、督辦檢查等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培訓、電子政務、信息、檔案、信訪、後勤、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編制相關工作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辦理議案、提案,完成領導交辦督辦的各項工作,承辦行業內社會團體相關事務。執行行業財務會計、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指導行業財會改革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利用外資等財務管理工作,參與組織擬訂公路、水路投融資政策,協調有關財稅政策;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工作;加強系統內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提高規範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提出資產、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二)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法規安全管理股
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並擬訂實施意見;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擬訂有關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與行風建設;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三)華寧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監督管理股(華寧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承擔城鄉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制度、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抗震救災有關工作;參與制定運價政策;協調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交通站場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工作;協調許可權範圍內汽車運輸、河流運輸及航道、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承擔交通戰備辦工作,負責交通戰備、交通行業國防動員日常工作。
(四)華寧縣交通運輸局規劃建設管理股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措施;擬訂公路、水路行業及直屬單位體制改革與結構調整方案;承擔國家、省、市投資,國家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布局規劃和審查工作;指導行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設計、施工許可、造價管理、招投標管理、行業資質的審核和編報工作;承擔有關行業預測、信息、統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環保設計、施工驗收工作。
負責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發展規劃和計畫,編制公路、水路年度基本建設和養護計畫;對公路、水路建設市場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投標進行指導、監督、管理;負責重點工程環保設計工作,組織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擬訂公路、水路管理實施細則(辦法),指導、監督基礎設施管理工作;編制公路養護年度工作計畫,監督養護計畫執行和養護質量,統籌安排和監管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指導農村公路養護工作;負責安排公路災害防治和搶修保通任務;負責公路養護大中修改造維修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核,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相關事項

(一)華寧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華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華寧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華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華寧縣工業商貿和科技信息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華寧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運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華寧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外的城鄉公路建設項目的管理服務工作,華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市政道路建設項目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華寧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華寧縣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提防安全負責,華寧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華寧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由華寧縣水利局牽頭的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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