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 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三)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職能科室(中心)。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國有資產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黨群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
(二)規劃科技科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三)綜合監督管理科
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四)工礦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指導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指導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登記、建檔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組織指導協調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工作;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備案工作;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負責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含分局機關行政編制),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分局科級領導職數)。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擬訂職業衛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核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的有關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按菏政辦發〔2008〕54號檔案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按菏編〔2005〕20號檔案執行。
工作動態
市政府召開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013年10月9日上午,市政府設分會場收聽收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會議。隨後,組織召開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長張毓華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市政府副秘書長孔令傑主持會議,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及聯絡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張毓華副市長分析了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對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強化理念,堅守“紅線”。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提高堅守“紅線”能力,強化措施,再接再厲,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二是深化檢查,嚴格整治。各級各部門和企業單位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特別是對前一階段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要組織一次“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三是抓住重點,加強監管。各級各部門結合當前季節特點和生產經營狀況,找準各自安全生產監管領域的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紮實做好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四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認真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生產,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負責制。
領導分工
陳志起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閆傳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協助陳志起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柳軍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政工、人事、宣傳、計畫生育、行政審批,法律法規,安委會成員單位協調、監督。
劉相華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和開發區分局的工作。
李銀柱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和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畢新會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紀檢監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及黨務工作。
王金玉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柳軍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工作,協助李銀柱副局長分管安監二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