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始源於新中國成立以前。1948年9月,人民解放軍解放菏澤城,現菏澤地區轄區分屬冀魯豫區行署第二、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第二、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及各縣政府設立司法科,從事司法工作,屬冀魯豫人民法院轄區。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同年9月,設立平原省人民法院菏澤分院,從事現菏澤轄區內的人民司法工作,是為起源。2001年2月,菏澤撤“地”設“市”,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改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歷時60餘載,歷任9位院長,幾次分合,幾易名稱,幾經撤建,創業之艱,守業之難,盡在其中。目前,菏澤中院轄牡丹區、曹縣、定陶、成武、單縣、巨野、鄆城、鄄城、東明8縣1區和經濟開發區法院,共10個基層法院,47處人民法庭。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員213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1.1%,其中博士在讀1人,碩士53人。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菏澤市位於山東西南部,與江蘇、河南、安徽三省接壤,轄牡丹區、曹縣、定陶、成武、單縣、巨野、鄆城、鄄城、東明八縣一區和一個省級經濟開發區,人口960萬,面積12239平方公里,是我國著名的牡丹之鄉、戲曲之鄉、武術之鄉和書畫之鄉。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始源於新中國成立以前。1948年9月,人民解放軍解放菏澤城,現菏澤地區轄區分屬冀魯豫區行署第二、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第二、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及各縣政府設立司法科,從事司法工作,屬冀魯豫人民法院轄區。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同年9月,設立平原省人民法院菏澤分院,由包括院長、副院長在內的6人組成,轄菏澤、東明、曹縣、鄆城、定陶、鄄城、梁山、南旺八縣,同時設立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轄單縣、巨野、復程、金鄉、嘉祥、魚台七縣,從事現菏澤轄區內的人民司法工作,是為起源。
1950年1月,為緊縮全省編制,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並歸菏澤分院。1951年4月,平原省人民政府決定恢復菏澤、湖西建制,菏澤分院與湖西分院分設。1952年11月,中央決定撤銷平原省建制,菏澤、湖西兩個專區劃歸山東省,平原省人民法院菏澤分院改稱山東省人民法院菏澤分院。1953年7月,湖西專區撤銷,原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所轄單縣、巨野、成武、復程四個縣法院轉歸山東省人民法院菏澤分院管轄。1955年4月,山東省人民法院菏澤分院改稱山東省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58年11月,菏澤、濟寧兩個專區合併為濟寧專署,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建制被撤銷。1959年6月,菏澤專區恢復,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隨之恢復。1966年9月至1968年2月,菏澤地區各級人民法院受“文化大革命”影響,由內部民眾掌權,停止正常工作。1968年2月,菏澤“公檢法”實行“軍管”,成立地區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全區各級人民法院實際被取消。1973年4月,菏澤地區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撤銷,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恢復辦公,同時設立黨的核心小組。1977年10月,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的核心小組改為黨組。1984年,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級配備由正處級升格為副廳級。2001年2月,菏澤撤“地”設“市”,菏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改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時至今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歷時60餘載,歷任9位院長,幾次分合,幾易名稱,幾經撤建,創業之艱,守業之難,盡在其中。目前,菏澤中院轄牡丹區、曹縣、定陶、成武、單縣、巨野、鄆城、鄄城、東明8縣1區和經濟開發區法院,共10個基層法院,47處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現有在職法官幹警1513人,本科以上占88.9%,其中,菏澤中院在職法官幹警219人,均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內設機構33個。近年來,年均審判執行案件4萬多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保障了經濟發展,促進了社會和諧。
艱苦卓絕,奮勇向前,一代代菏澤法院人在歷屆黨組織的堅強領導下,不畏艱辛,無私奉獻,用青春和汗水在菏澤這片熱土上樹立了一座座不朽的豐碑,為菏澤法院事業的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2010年新一屆菏澤中院黨組承載著菏澤兩級法院60餘載坎坷光輝的歷史,秉承“勤奮、務實、創新、卓越”的工作精神,深入開展“法院管理年”、“文化建設年”、“職業道德建設年”、“制度落實年”活動,大力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和自身建設,各項工作一年一個新台階,特別是在審判管理、文化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司法公開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曾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市委和市人大領導的多次批示和肯定。近三年來,全市法院湧現出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有168個集體和325名法官受到市級以上表彰。菏澤中院被授予全國公共機構節能示範單位、全省“雙百”先鋒基層黨組織、省級精神文明單位、全省司法公開示範法院等稱號。單縣法院被授予“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優秀法院”、“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等稱號。中院王學忠同志曾獲得“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幹警”稱號,牡丹區法院郭萍同志曾獲得“全國優秀法官”稱號等等。前赴後繼的菏澤法院人,正用實際行動,續寫著菏澤人民法院事業的新篇章!

機構設定

菏澤中院共有內設機構31個(據編辦發文),分別為:辦公室、政治部、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政治部法官管理處、政治部教育培訓處、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商事審判第一庭、商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技術室、研究室、審判委員會辦公室、法警支隊、行政裝備管理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信息通信處。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菏澤市法官培訓學院、菏澤市司法鑑定中心、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

法院建設

近年來,菏澤中院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先後開展了管理年、文化建設年、職業道德建設年、制度落實年和司法公開促進年活動,整體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牢固樹立司法公開意識,打造陽光審判。重點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充分發揮法院微博群、部落格群、官方微信等新媒體的作用。2011年以來,兩級法院部落格、微博群共發布博文7萬餘條,吸引冬粉41萬人,2013年,中院微博獲評“全國十佳法院影響力微博”和“全國十大法院微博”。

牢固樹立司法能力意識,加強隊伍建設。積極與地方黨委協調,2014年,解決了23名科級幹部的職級待遇問題,最佳化了隊伍整體結構。對崗位目標考核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考核機制日臻科學。全面推行“四心”工作法,積極組織各類業務培訓,邀請西政、山大等知名學者教授授課,與西南政法大學共建教學科研實踐基地,促進了司法能力的整體提升。
牢固樹立改革創新意識,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理順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建立了“三項通報”、“四項指標”辦案質效考核體系,實現了審判質效和均衡結案的同步提升。提出建設“全息化”法院目標,中院建成226平方米的信息中心,通過大屏控制軟體,可隨時了解全市法院工作。積極創建節約型機關,中院被評為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成為菏澤唯一一家入選單位。
牢固樹立固本強基意識,夯實基層基礎。借鑑市委大項目觀摩經驗,連續三年對基層法庭開展觀摩考核活動,推動基層工作發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審員“倍增計畫”和新任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工作。2014年,組織了全市253名基層法庭法官分三期赴省法官學院輪訓,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所獲榮譽

近年來,菏澤中院榮立集體三等功1個次,個人一等功1人次,個人二等功30人次:榮獲“201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先進單位”、 菏澤市“優秀婦女維權崗”、 “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全市職工書屋示範點”、 “全市檔案宣傳工作先進集體”、“2011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平安菏澤建設先進單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等稱號。2011年被中共山東省委評為“雙百先鋒基層黨組織”,2008——2010年先後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全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作風建設年活動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優秀單位”、“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2013年被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暨平安家庭創建協調組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2014年被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確定為“全國公共機構節能示範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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