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北村

莘北村

新婚第一年的二月初二、七月初二都要去看望女方父母,有“七月秋涼、煎烤卑娘”的俗語,此俗至今尚存。 舊社會裡,入贅後要改名換姓,出生的子女也得隨女姓,民間有“逆肖女婿不是人,倒插楊柳不生根”的說法。 新式婚姻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婚姻法》,實行戀愛自由,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基本概況

莘北村
莘北村
位於莘莊鎮鎮區,南接莘松路、西靠竹江、北鄰淀浦河、東連鐵路南新環線。本村於1956 年成立,有13個自然村。由自然村廟涇村、西彭村組成。總人口6851人。其中:本村戶數243戶,本村人口376人,農保人口70人,鎮保人口11人,城保人口285人;外來人口6105人。其他人口10人。耕地65.00畝,糧田0.00畝,常年菜田0.00畝,林地50.00畝,魚塘0.00畝,畜禽場0.00畝,出租土地5畝,出租廠房5畝,其他5畝。莘北村2008年集體經濟可支配收入1356.00萬元,2008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0534.60元。

近年榮譽

近年來,莘北村先後被評為上海市衛生村、上海市文明村、上海市村務公開示範村、科普文明村,黨支部連續被評為五好黨支部、五好村黨組織。

婚嫁習俗

老式婚姻

老式的婚姻
舊社會是封建包辦和買賣婚姻,注重門當戶對,子女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撮合婚事。婚前男女雙方不得見面,事前男方請媒婆向女方要來出生年庚“八字”,再請算命先生“算命”,如果,“八字”合適,就擇“黃道吉日”,請媒婆給女方送去求允帖及四羹四果、金銀首飾等禮品求親。如女方同意,就收下彩禮,回贈“允吉”帖,然後雙方設宴舉行定親儀式。繼而男方送行盤(婚前女方向男方索取錢物,謂之行盤)和迎取日子帖,再擇日完婚。完成這套過程,就謂之明媒正娶。
完婚過程是:男方備禮送至女家,謂“請嫁妝”;媒人帶領迎親隊伍,吹打著陪新郎上女家接新娘;新娘戴頭冕、穿繡衣,坐花轎到男家,在樂聲中拜天地、拜祖宗、長輩,再開臉眼花燭引入洞房。儀式後招待親友赴宴鬧新房,鄉紳富戶還請絲竹,戲班彈唱演戲。婚第三天夫妻雙.雙要“三朝回門”.探望女方父母。新婚第一年的二月初二、七月初二都要去看望女方父母,有“七月秋涼、煎烤卑娘”的俗語,此俗至今尚存。婚後的第一個春節,新婚夫婦到親戚家作客,稱“上落”,表示日後彼此保持往來;
(哭出嫁)是本地舊時流行的嫁女舊俗。在新娘上花轎前後,母親要以哭相送,邊哭邊訴說祝願、丁嚀的勸誡語,寄託母親對女兒的真摯期望,要女兒到夫家後尊老愛幼,團結鄰里。女兒也應和著哭,抒發對父母養育之恩的惜別之情,對親人的深切戀念,其哭似唱。但也夾雜著濃厚的封建糟粕,認為哭得越凶越好,女兒到夫家後才會“子孫滿堂、家境興旺,日子美滿幸福。
(入贅):又叫招女婿,即男方到女方落戶。舊社會裡,入贅後要改名換姓,出生的子女也得隨女姓,民間有“逆肖女婿不是人,倒插楊柳不生根”的說法。如果丈夫死後再入贅叫“填房”,這種男人更沒有地位。如今此俗已改,入贅女婿不改姓名,子女可隨母姓也可隨父姓。

新式婚姻

新式婚姻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婚姻法》,實行戀愛自由,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男女青年可以自擇配偶,決定自巳的婚姻大事。但為尊重風俗,農村一般仍由介紹人搭鵲橋相識,在情投意合的基礎上訂婚、分喜糖慶賀。年齡合格後,到鄉政府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書,取消拜堂等舊俗儀式,手續簡單。
七十年代,多數青年回響晚戀晚婚的號召,爭做新時代的新一代。近年來經濟條件好轉,婚事奢辦講排場、比闊氣之風也越來越盛,有大擺酒席,轎車接客、追求虛榮的情況,女方嫁妝也日趨講究。除日常家具衣被外,還有腳踏車,電風扇、沙發、縫紉機、洗衣機,電視機等,不少青年為此負債。往來禮儀也越送越高,什麼見面鈿、叫應鈿等,有些老人感嘆地說:"舊社會養兒子怕抽丁,現在養兒子怕成親。”為了扭轉這種風氣,提倡移風易俗,婚事新辦,1976與1984年,公社黨委曾為二批十二對青年舉行兩次集體婚禮,由公社婦聯主持,團、武等七個部門聯合舉辦,應邀出席的還有縣團委、縣婦聯領導、大隊和企業黨團婦負責人。黨委書記作證婚人,團委書記祝詞,還給新婚夫婦贈送紀念品並攝影留念,婚禮後組織為期三天的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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