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統計局

三、負責全市統計系統計算機套用培訓工作。 六、負責建立統計資料庫及套用軟體的開發,為市委市府領導、為統計工作、為社會公眾服務。 (八)統計監測中心一、組織實施服務業和能源統計調查、監測工作。

主要職責

統計是國家實行科學決策和現代化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在了解國情國力、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
莆田市統計局是依法設立的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和統計工作計畫,實施國家和省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辦法,組織領導和監督各縣(區、管委會)、各部門(包括中央、省屬駐莆單位)完成國家和省統計任務。
(二)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縣(區、管委會)、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統計標準和統一的統計報表制度,完成國家和省統計調查任務。
(三)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審核各縣(區、管委會)、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負責全市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五)在市政府統一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牽頭組織全市人口、農業、經濟普查等周期性重大國情國力普查。
(六)蒐集、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諮詢建議。
(七)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組織、指導全市各縣(區、管委會)、各部門的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基礎工作,組織指導統計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承擔全市統計中、初級資格考試有關組織管理和考務工作。
(九)制定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市統計資料庫網路。
(十)統一管理國家及省下撥的全市統計系統的統計事業費。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1、按照市委、市府統一布置,認真組織好全局政治理論學習,切實提高全局幹部職工政治理論水平。
2、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嚴格執行依法行政,積極宣傳統計法規,嚴格遵守“約法三章”,加大統計執法力度。
3、根據省統計局和市府要求,牽頭組織全市統計事業發展規劃,月度、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4、組織制定全局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並負責督促落實和實施。
5、圍繞上級黨委、政府各個時期中心工作,搞好調查研究,為分管領導提供參謀作用。
6、做好政工、文秘、財務管理、財產、辦公用品管理、勤政、廉政、考勤管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工作。
7、做好局務會議記錄、做好局務會議研究事項跟蹤落實、信息反饋工作。做好政務信息工作。
8、負責上下級、兄弟單位之間聯絡協調工作。
9、負責全市統計隊伍職業道德教育、統計繼續教育、持證上崗、職稱考試和評審工作。
10、做好會議組織安排,後勤保障工作。
11、做好能源統計工作和領導臨時性交辦任務。
(二)綜合科
一、在局長和分管副局長的領導下,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全局各科、室、隊、中心之間有關業務方面的工作,努力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整體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綜合科的“龍頭”、“視窗”、“參謀”和“助手”之功能作用。
二、抓好本科幹部有關理論學習,貫徹落實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業務理論素質。
三、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福建省統計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增強統計法制觀念,堅決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不斷提高統計服務和統計監督水平。
四、以統計數據質量為中心,認真按照國家、省制定的專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好綜合、核算、投資、房地產、服務業及社會等有關專業統計報表的編報和資料蒐集等工作。
五、認真開展國民經濟運行形勢的分析研究(包括牽頭組織召開各類經濟形勢分析會等)和信息資料的開發、發布與管理等工作。負責年度《莆田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資料的徵集、撰寫和發布工作。
六、負責對《莆田市統計年鑑》、《莆田市統計資料手冊》、《莆田市國民經濟主要指標月度資料》、月度快報等統計資料書刊的版面設計、有關資料的蒐集整理、審核、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七、加強各有關業務部門和上下級之間的聯繫,積極開展有關主要統計指標數據質量的評估工作,嚴把統計數據質量關,更好地為黨政領導提供切實可靠的諮詢服務資料。
八、負責做好為市人大、政協兩會提供各種諮詢服務和為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講話稿件中的有關數據資料的審稿工作。
九、積極完成省局及局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和有關周期性大型普查工作任務。
(三)經濟科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統計法》及各專業統計報表制度,增強統計法制觀念,提高統計服務和統計監督水平。
二、嚴格執行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完成工業、交通、郵電、外經、旅遊、貿易、餐飲業、農村社會經濟等各項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及各項調查工作。
三、對本市國民經濟進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監督,不斷提高統計分析水平,為領導決策服務。
四、疏通渠道,組織和協調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搞好各項統計工作。
五、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對各專業調查、整理的統計數據進行科學的評估,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六、加強統計職業道德教育,遵守《統計人員守則》,堅決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
七、認真完成省局及本局布置的各項工作。
八、認真組織本科室人員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社會科技科(人口辦)
一、嚴格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全面完成全市人口、社會、科技、勞動等各項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工作。
二、組織實施人口、勞動、科技等抽樣調查工作。
三、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
四、組織指導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搞好相關專業的基礎工作。
五、開展統計監測,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為黨政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服務。
六、認真宣傳、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加強統計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堅持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
七、認真完成上級和本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八、認真組織本科室人員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五)法規科
一、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統計法規、規章。
二、行使行政執法任務,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行政複議及應訴等工作。
三、對違反統計法規的人員或單位,依法進行處罰或者向有關單位部門提出處罰意見。
四、表揚在統計執法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單位和個人。
五、接受舉報統計違法行為和完成上級統計機構下達的統計檢查案件查處任務。
六、對轄區內地方統計調查項目進行審批(備案),清理非法統計報表。
七、負責辦理單位的《統計登計證》發放及年度審驗工作,協助辦理統計行政執法證件及管理工作。
八、牽頭組織統計監督檢查及統計執法大檢查。
九、嚴格執行統計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完成建築業專業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及各項調查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普查中心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牽頭組織實施我市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實施基本單位和服務業的經常性統計調查。
二、開展各項重大普查的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三、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評估。
四、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維護更新。
五、對普查資料進行編印和開發利用,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努力為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服務。
六、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有關普查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質量。
七、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幹部政治和業務素質。
八、完成省局和本局交辦的其他臨時性任務。
)數據管理中心
統計信息化是統計工作現代化重要標誌,計算中心是統計信息化建設的前沿陣地,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各專業統計月報、季報、年報數據處理的技術支持工作。
二、負責莆田市統計系統計算機設備更新方案擬訂和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的規劃與實施工作。
三、負責全市統計系統計算機套用培訓工作。
四、負責全國性大型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和臨時性小型普查等數據處理和資料庫開發工作。
五、負責統計資料、普查資料、年鑑等編排工作。
六、負責建立統計資料庫及套用軟體的開發,為市委市府領導、為統計工作、為社會公眾服務。
七、負責內部網路管理、網站建設及軟、硬體的維護。
八、完成局臨時交辦的任務。
(八)統計監測中心
一、組織實施服務業和能源統計調查、監測工作。
二、負責收集、整理和提供服務業和能源統計資料。
三、負責服務業和能源統計分析、預測、監督。
四、對服務業和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五、指導服務業、能源統計基礎工作。
六、負責婦女兒童“兩綱”監測等其他有關統計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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