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要是通過統計調查研究,提供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數據和分析資料,為各項決策服務,為廣大人民民眾了解情況、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服務。
(二)組織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統計法規、規章。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內設機構
機構設定:內設1個辦公室和1個綜合股。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1、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布置,認真組織好全局政治理論學習,切實提高全局幹部職工政治理論水平,嚴格執行依法行政、積極宣傳經濟法規、嚴格遵守“約法三章”,加大統計執法力度。
2、圍繞上級黨委、政府各個時期中心工作,組織制定全局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搞好調查研究,並負責督促落實和實施。
3、做好政工、文秘、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上級、兄弟單位之間聯絡、協調工作。
4、做好會議組織安排、會議記錄、信息反饋、後勤保障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二)綜合股主要職責:
1、以統計數據質量為中心,認真按照國家、省、市制定的專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好綜合平衡、勞動工資、科技、服務業及社會等有關專業統計報表的編報和資料蒐集等工作。
2、認真開展國民經濟運行形勢的分析研究和信息資料的開發、發布和管理等工作。
3、負責做好為區人大、政協兩會提供各種諮詢服務和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講話稿中的有關數據資料的審稿工作。
4、積極完成市局及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和有關周期性大型普查工作任務。
5、嚴格執行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完成工業、貿易、餐飲業、農村、社會經濟等各項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及各項調查工作。
6、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統計法規、規章、行使行政執法任務,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清違反統計法規的行為。
7、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各專業統計月報、季報、年報數據處理和資料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