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本單位的管理實施辦法和市場的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區的市場規劃、開發、建設、市場維修、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制訂市場管理、監督措施,加強市場的有效運作,維護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 (四)管理各市場物業管理站。 (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任務,市場物業管理處內設6個科(正科級)。 (一)市場開發科 負責市區市場整體規劃的制定,新建市場的開發、建設、圖紙的審查、辦理報建手續,項目招商、工程預算、結算、招投標、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工作的監管,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市場管理科 負責各市場經營管理計畫的制定,市場管理、維修、鋪(台)位招租,安全、衛生,市場經營秩序、市場經濟分析。 (三)行政秘書科 負責本處日常辦公的後勤保障工作;協調處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本處的會議組織、文秘工作;擬定市場的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總結報告;負責文書檔案、收發、打字、保密、接待、房產、愛國衛生、職工福利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保衛科 負責組織、人事、調配、勞資、勞保、幹部考察、任免、獎懲、招工招乾、安全保衛、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編制、有關報表的統計、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職改等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負責經營管理計畫的制定、實施及監督、綜合統計、經濟分析、資產投資、工商登記、會計核算、成本管理、費用控制、財務法規、財務監督、經濟分析、收支預算計畫、財產保險、資產及票務管理,資料規核、會計檔案,銀行及稅務業務關係。 (六)督查科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落實督查工作,包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投訴;負責市場招投標和對外契約的落實執行情況的跟蹤督查;負責各物業站收費管理的稽核;負責勞動紀律、工作作風及服務質量的督查;負責其他違規違章及一切不符合處工作要求的行為的督查。 (七)設立河東、河西、龍湖、露天礦、方興、紅旗、新華、三萬七、福華市場物業站,為副科級基層事業單位。
人員編制
市場物業管理處機關事業編制為25名,基層物業站事業編制為125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長7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書記1名),副科長14名(含物業站站長9名)。
經費來源
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管理。市場物業管理處及下屬物業站所需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班子成員
羅 維
黨組書記、主任,負責管理處全面工作,兼管計畫財務科工作
馮 江
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市場管理科、各市場物業站工作
王香山
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市場開發科、督查科和黨務工作
杜雲卿
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行政秘書科、人事保衛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