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及評定標準
史賓格犬這個名稱包括在一個分類中,它們是許多現今陸地獵犬的祖先。19世紀早期,史賓格犬和可卡犬經常出生在同一個犬窩中,大小是惟一可以區別它們的因素。1902年,英格蘭養犬俱樂部承認英國史賓格犬為獨立的品種。
1880年,美國獵犬俱樂部成立,其工作是按犬的大小來進行分類,任何超過12.70千克的犬都被歸為史賓格犬。儘管在美國一些史賓格犬早就被用於狩獵,但直到1924年英國史賓格犬野外狩獵測試協會成立時,它們才更好地被認識。在開始野外狩獵測試之後3年(1927年),英國史賓格犬野外狩獵測試協會又變成了英國史賓格犬俱樂部。
這個協會進一步開展了英國史賓格犬的展台展出和野外狩獵測試工作。美國養犬俱樂部的英國史賓格犬標準形成於1927年,並於1932年第一次修訂,該標準儘可能按照它的自然培育能力來制定,即它是一種獵犬,經過訓練後可以做要求它做的工作。該協會還每年舉行一次野外測試,通過測試向公眾演示了這個品種作為射獵犬的良好表現。隨著其他獵犬的發展而引起獵犬激烈的競爭,要求它們必須能迅速地搜尋地面,而且經良好訓練後,能執行交給它們的信號或命令。
毫無疑問,現在的標準使史賓格犬作為一個品種更加統一,結果其個體在展示和野外狩獵測試中都變得更加一致。它們被公認為是優秀的運動犬,因此不允許丟失其標準特徵;也就是說,它們不能變成骨骼沉重和矮胖的體形,這樣才會在狩獵中保持敏捷的動作。它們的一個用途是激起和尋回獵物。根據史載,它是所有長毛垂耳犬的祖先。19世紀初葉,它和可卡犬同樣,唯一的不同是大小和重量,如果體重超過28磅,就叫做英國跳獵犬。後來,它才被正式界定為單獨的品種。當可卡犬被認為是不可或缺的家犬時,英國跳獵犬仍然活躍於戶外,扮演狩獵能手的角色。
1902年,英國愛犬俱樂部將它登錄為正式的品種,五年後,它被引進北美,十年後登薄入冊,但直到1927年才被美國愛犬俱樂部正式承認入會。
用途
它因為可以隨意蹲伏彈跳,把獵物趕到空地由獵人處理,而得來“跳獵(springer)”這樣的名字。對於單獨徒步的獵人,它是獨一無二的獵伴,尤其適合在樹林和沼澤地一帶進行單槍匹馬的狩獵。這隻狗的精力旺盛,不但在彈跳方面高“犬”一等,在地面搜尋的功夫也有兩把刷子。
17世紀有篇文章《獵鳥藝術》(ArtofFowling)寫道,“搜尋,是最完美的長毛垂耳獵犬的最完美特色。”以實用主義的觀點來說,這種嗅覺超級敏銳的狗,無疑對捕獵任何長有羽毛的獵物有股狂熱,也就是說,它可以不眠不休的狩獵,深入鳥群秘密藏匿的荊棘叢中,將它們驅趕引出。一旦鳥群飛出,它便停止動作,有獵人舉槍射鳥;獵人一聲令下,它再沖向前去將獵物捉回。當然,指引和搜尋是它最拿手的本行,但它也是只很好的水上犬,滑水,潛水和游泳等行動都難不倒它。
相關軼事
有些逸事增添了它的傳奇性,其中之一是它和教宗的故事。有人說,英國教會的成立是由一隻長毛垂耳犬所促成的。事情是這樣的,亨利八世派遣維特歇爾爵士(LordWiltshire)出使羅馬,請求教宗批准他和王后凱薩琳(CaterineofAragon)的離婚。抵達羅馬後,爵士被帶領晉見教宗。在他正要下跪親吻教宗的腳趾時,教宗為了方便爵士的吻禮,就舉起腳來,在這節骨眼兒,爵士帶來的忠心耿耿的長毛垂耳獵犬卻以為宗教要踢它的主人,於是乎,膝蓋一彎,雙腿一蹬地往上跳,一口將宗教的腳趾咬個正著。真是好一隻彈跳力佳,忠心護主的飛躍羚羊。這一隻有著精湛技藝的獵犬,把它的高貴特性完全表露無遺。
14世紀初的嘉斯頓爵士(CountGastonDefoix)寫到了這種長毛垂耳獵犬的天性,“它們愛它們的主人愛到極致。”此外,英國跳獵犬對某些事物有特別的恐懼症:它們會撲向戴著一頂奇怪帽子,噴有怪味香水,行徑詭異的人——而這些所謂的怪異全憑它自己的感覺。
所以問題就在這兒,是不是它自主人臉上的表情感到教宗對主人產生威脅?還是教宗的一身打扮——特別是他的帽子令狗費解?真正的原因實在令人好奇,但我們大概永遠猜不透。
當然,威特歇爾爵士只好返回英國,告訴亨利八世,他沒有辦法得到宗教首肯,原因或許是他的狗輕舉妄動咬了教宗的腳趾。
唉!這是歷史,還是神話呢?有誰會知道?我們唯一知道的事,在此事件或說這個故事發生之後,亨利八世和王后的婚沒有辦法離成,但卻使英國和教廷正式分手,另立英國國教。而這一切,都可以說是拜這隻狗族中盡忠職守的成員所次。好了,我們來寫下這故事所帶來的教訓吧:要不你不要去親吻任何陌生人的腳趾,不管他或她有多偉大;如果非親吻不可,可以,但請確定已經將你的長毛垂耳獵犬留在家裡,或已牢牢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