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

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

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叫作 Foreign Office或FCO)是英國負責推廣海外利益的政府部門,由英國外交部及聯邦事務部於1968年合併而被創設。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首長是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通常被簡稱為“外交大臣”。這個職位與財政大臣和內政大臣一起被看作內閣的三個最有威望的職位。這些職位與首相一起構成重大國務官位。

部門歷史

起源

1768年成立殖民地部(Colonial Office)專門負責英屬殖民地事務。 1782年南方部和北方部合併重編為內政部和外交部,而殖民地事務歸內政部負責。 1801年以前設立的戰爭部因也須負責英屬殖民地之軍事事務,因此1801年後改為軍事和殖民地部。 1854年改回殖民地部,1858年成立印度事務部。 1925年殖民地部分為殖民地部及自治領部。 1937年印度事務部與緬甸事務部合併為印度和緬甸事務部。 1947年自治領部和印度和緬甸事務部合併成聯邦事務部。 1966年聯邦事務部與殖民地部合併。 1968年聯邦事務部與外交部合併為外交和聯邦事務部至今。

外交和聯邦事務部形成於1968年,由短期存在過的聯邦事務部和外交部合併。聯邦事務部只在1966年被創設,由聯邦關係部和殖民地部合併,而聯邦關係部由自治領部和印度事務部於1947年合併而形成——自治領部於1925年從殖民地部被分拆出。

外交部於1782年3月由南方部和北方部合併而形成,這兩個部門的每一個都覆蓋了國外和國內事務。兩個部門的國外事務職責變為外交部,同時它們的國內事務職責被劃給內政部。

發展

當戴維·米利班德在2007年6月接任外交大臣時,他著手一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戰略重點的評論。這些討論的關鍵信息之一是從2003年迄今十個國際戰略重點的現有框架不再適宜的結論。儘管這個框架在幫助外交和聯邦事務部規劃它的工作和調配它的資源中有用,但有承諾它需要一個新的框架以向前帶動它的工作。

新的戰略框架由三個核心要素組成:

一、一個靈活的全球職員和機關網路,服務整個英國政府。

二、三項基本的服務:推廣及支持英國經濟;向海外英國國民提供領事服務;支持英國內政部在海外入境簽證申請;這些服務由英國貿易和投資署、英國和海外領事隊伍以及英國邊境局履行。

三、四個政策目標: 反恐怖主義和武器擴散以及它們的原因;避免和解決衝突;促進低碳和高增長的全球經濟;發展靈活的國際機構,特別在聯合國和歐盟。

在2005年8月,一份由管理顧問團體科林森·格蘭特編纂的報告被安德魯·麥金萊披露。報告嚴厲批評了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管理結構,特別在:外交部“行動遲緩”;委任缺乏管理結構;責任性缺乏;1200個工作職位可以被削減; 每年至少4800萬英鎊可以被節約。

外交部委託報告以幫助它實現三年內減少8700萬英鎊開支的誓言。作為對報告被披露的回響,外交部表示會貫徹報告的建議。

在2006年4月一個新的行政機構被設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管理機構,以促進合作功能。在2008年該機構轉屬貿易基金會,因此該機構現在有能力提供與它已經提供給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服務相似的服務給其他政府部門甚至外部商業機構。

外交大臣和外交國務大臣

2016年7月至今,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大臣及其下屬的國務大臣如下:

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鮑里斯·詹森(Boris Johnson)

歐洲與美洲事務國務大臣: 艾倫·詹姆斯·鄧肯(Alan James Carter Duncan)

國際貿易國務大臣:羅里·斯圖爾特(Rory Stewart)

中東與北非事務國務大臣:阿利斯泰爾·伯特(Alistair James Hendrie Burt)

亞洲和太平洋事務國務大臣:馬克·克里斯托弗·菲爾德(Mark Christopher Field)

大英國協和海外領地事務國務大臣:塔里克·馬哈茂德·艾哈邁德(Tariq Mahmood Ahmad)

資產

倫敦查爾斯國王街白廳外交和聯邦事務部主樓

倫敦白廳22-24號克爾克蘭大廈

倫敦白廳舊海軍部大樓

米爾頓·吉尼斯漢斯洛普漢斯洛普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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