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88.07——1995.07,原四川省達縣民政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07——1998.10,四川省通川區復興鎮黨委副書記(期間:1998.04—1998.10主持鎮黨委工作);
1998.10——2000.07,四川省通川區民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0.07——2003.01,四川省通川區東城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主任;
2003.01——2005.11,四川省通川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2003.01—2003.06兼東城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主任);
2005.11——2006.11,中共四川省通川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6.11——2008.11,中共四川省通川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08.11——2011.03,中共四川省通川區委副書記;
2011.03——2011.07,中共四川省渠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11.07——2016.05,中共四川省渠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6.05任中共四川省渠縣縣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2月擬任渠縣縣委書記。
2016年6月21日,渠縣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議宣讀了市委關於提名免去苟小莉同志渠縣人民政府縣長的決定。
人物事件
苟小莉曾被網友舉報收受下屬、工程商、開發商賄賂2260萬元,四川達州市紀委兩次調查後稱,網友所反映的問題失實。
一名網友在新浪微博上轉發該舉報材料後,被達州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函責令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