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好善

苟好善(1585—1639),字若誠,別號海來。 1628年以“丁父憂去任”,百姓遮道攀留,車滯不得發,後仍立祠祀之。 ”1639年出知濟南府,抗清兵侵襲,壯烈殉國,明室贈太僕寺卿。

明代天啟五年(1625年)進士,授潞安府長治縣令,嚴明執法,勤政愛民,“察有不便於民者,身先罷除之”。1628年以“丁父憂去任”,百姓遮道攀留,車滯不得發,後仍立祠祀之。服滿改令南陽。1634年由知縣擢升為御史,以秦人言秦事“為民請命”,有《恤民疏》,言:“秦民不可終棄”;又奏《緩徵疏》,痛切苛捐雜稅太多,大聲疾呼:“竭澤而漁,非不得魚,將無魚。”1639年出知濟南府,抗清兵侵襲,壯烈殉國,明室贈太僕寺卿。好金石,存《定武蘭亭》石刻,世稱《苟氏蘭亭》。曾編纂《禮泉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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