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中縣

苟中縣——西漢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設定苟中縣,縣治美亭鄉境內,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更名澄邁,縣治老城墟,清代光緒壬辰年(公元1892年)縣城遷往現在的金江鎮,1950年4月,澄邁解放,1958年11月澄邁和臨高合併,縣名暫稱金江縣,1959年1月13日,又稱澄邁縣,1961年,與臨高縣分開,恢復澄邁縣建制。澄邁縣建制歷史悠久,是海南西漢時期三大歷史名邑(即玳瑁、紫貝、苣中)之一。

西漢置。
漢元封元年(公元前110),設定。“苟中”為黎語漢譯,為“已經立好籬笆樁”以庭院以樁為籬得名。治所在那舍都(今海南澄邁縣金江鎮美亭村東南)。屬珠崖郡。隸交趾剌史部。轄今海南澄邁一帶。
初元三年(前46年)廢入朱盧縣。隸屬交州合浦郡。
隋大業三年(607年),在舊苟中置澄邁縣,隸屬珠崖郡。縣治所從那舍都遷到澄邁村,後縣治遷至澄水邁山四面環繞的地方,即今澄邁縣老城鎮境內。因老城西南方有澄江,東邊有邁山,故易縣名為澄邁縣,澄邁縣名自此始。轄區仍約在今澄邁縣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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