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字必稱令

《苗字必稱令》是明治八年(一八七五年),日本政府頒布的法令,要求每人都要有自己的姓氏。

在日本古代,姓氏為公卿貴族獨有,平民只有苗字,如山上、山下、犬養這都是苗字,以家中的相關事物而起,來區別同名之人。但一般情況,許多人只有名,連苗字也沒有。在《苗字必稱令》發布後,規定每個人都必須在名前起一個苗字,普通百姓便紛紛在名前冠以苗字,在此之後苗字也被稱為姓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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