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王朱仲祿:人類學情境中的民間歌手

河州三令(Ⅰ)12. 河州三令(Ⅱ)13. 隴中令(Ⅱ)152.

內容介紹

這是一個別開生面的音樂學博士文本。第一部分是民間歌手朱仲祿生活歷程和藝術生涯的傳記,動人而細膩;第二部分是作者為朱仲祿立傳的情感緣由與理論根據,真誠厚重;第三部分是可觀可聞的朱仲祿的“花兒”曲譜與樂響,情深文明、意盛化神。
喬建中序:
本書作者張君仁自2002年5月通過答辯並獲得博士學位之後,就返回蘭州,繼續執教於西北師範大學敦煌音樂學院。兩年來,他一邊認真上課,一邊修改論文,並最終找到願意推出此著的出版社。以近期的出書速度,讀者大概很快就會見到這本花兒研究的新論。作為當年曾經為這一選題出過主意,也給了一些建議的導師之一,我跟作者有同樣的喜悅之情。同時,我自然還要為他給花兒研究領域提供了這一新成果而衷心地向他表示祝賀!
2002年5月15日,當我讀完這篇學位論文送審稿之後,就向福建師範大學研究生院交出一份簡短的具有“審查報告”性質的評語。“報告”全文如下:
“以一個很具代表性的民間歌手為研究對象,通過其生活經歷、傳唱實踐和創造性藝術成就,探索其與特定歌種之間多方面的淵源關係,這在國內以往的民族音樂學研究中還是一個空白。作者藉助自己多日的積累和地緣方面的優勢,在較少可資參照的情況下,基本完成了論文預設的寫作目標,實屬不易。
該論文在結構方面採取了近期國內外其他學科博士論文的寫作框架,即分為理論和研究兩部分。在理論部分,作者除扼要敘述民族音樂學學科的一般學理外,特別闡明了自己針對研究對象所選擇的‘實驗民族志方法’和‘傳記研究法’的種種思考。這些思考證明,在民族音樂學的研究中,歷史、形態固然重要,但‘人’卻是一個更加值得高度重視的因素。如果沒有人作為傳承者、創造者、儲存者,一個民族的傳統音樂文化將無從談起。這也是作者所要建立的第一個理論前提。其次,作者進一步強調,民間歌手作為音樂傳承活動中的一種特殊身份的‘當事人’,更應該通過研究而確認他們的社會歷史地位。這是本文作者就論題提出的第二個也是更有啟發性的理論前提。
在論文的開始部分,作者為了強調自己的學術取向,特別加了‘實驗’二字。為此,論文的第一部分中,作者儘量減少了對歷史事件的敘述,而把主要筆墨放在貫穿研究對象一生的編創活動方面。結果,使論文具有明顯的‘人物誌’和‘傳記研究’的理論色彩。考慮到這是首次將人物研究引入中國民族音樂學領域,作者所謂 ‘探索’‘實驗’之良苦用心,是應該被充分理解的。
論文資料收集十分全面、周詳。所附加的‘朱仲祿演唱的花兒曲令集’,不僅是這位歌手一生傳承、創作的結晶,而且也可以說是至今為止各民族花兒曲令的集大成。作者通過整理這些曲令,進一步證明了優秀歌手對於某種地域民歌的傳播衍生所具有的特殊意義。
統觀全文,作者以豐富的第一手資料作基底,開宗明義,在中國音樂學領域首次為一位以往根本不可能入史的歌手立傳,且有理有據,有‘述’有‘作’;層次清楚,體例得當;評人論世,見解犀利;為今後以‘人’為對象的學位論文寫作提供了可以借鑑的經驗。
希望今後修改時,能夠將方法論部分與實驗研究部分結合的更加緊密。”
上面的這些話,是我當時對論文選題、寫作及其學術價值的認識。借這次出版之際,我還想作一點“補白”:
大家知道,自1940年在重慶出版張亞雄《花兒集》以來,有關花兒的整理和學術研究已過了60多年。這中間,介入此領域者,有歌謠學者、民俗學者、語言學者、社會人類學者,更有我們音樂學者;見諸出版者,有朱仲祿的《花兒選》(1954)、青海民間文藝研究會的《‘少年’(花兒)論集》(1982)、甘肅出版社《花兒論集》(1983,“花兒學術研討會文集”)、柯楊的《西北花兒精選》(1987)、青海藝術研究所的《花兒論爭集》(1987)、郗慧民的《西北花兒學》(1989)、王沛的《河州花兒》(1992)等。不同時段、不同著述各自從本身的學術方向出發,對這一獨具特色的地域文化作了多層面的探微、剝離、解讀。同時人們也會發現,在六十餘年的花兒研究中,以學科門類看,歌謠、民俗學界等著述明顯多於音樂學界;在方法論方面,則概論性、巨觀性大大多於專題性、微觀性研究。就此而言,本論文在這兩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突破,也讓我們對花兒的文化景觀有了一個新的視野和角度。民俗學界或文化人類學界面對某種文化時,強調“文化環境、文化標誌物和文化承載者”三位一體的觀察角度,但同時又高度重視文化承載者的中心地位。民族音樂學界對於美國學者A?P?梅里亞姆的“概念、聲音、行為”的學理多有讚譽,原因也是這個“三角”架構的核心都離不開“人”―文化承載者這一因素。當然,花兒是一汪大海,花兒會是永遠涌動的潮流。在大海深處,在波濤下面,蘊藏著無盡的寶藏。六十餘載,幾代學人的努力,只可能窺其一角,解其一粟。大海和浪潮的真正奧秘,還需我們用更長的時日、更多的精力,更開闊的眼光,去一一挖掘。
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喬 建 中
2004年4月6日
目  錄
序一(喬建中)
序二(王耀華)
序三(李曙明)
【上篇】
花兒王朱仲祿
小 序
第一章:童年生活及早期教育(1922―1949)
1. 家族的建立與繁衍
2. 父親其人
3. 生活環境中花兒概念的初步獲得
4. 小試牛刀
5. 概念強化與興趣擴展
6. 初等教育――文化人生的開端
7. 求學西寧
8. 花兒牽線定終身
9. 又回西寧
第二章:命運的轉折――專業演唱生涯的開始(1950―1963)
1. 十字路口
2. 特殊的大學
3. 巧遇伯樂
4. 迴蕩在首都的高原絕唱
5. 《河州令》的最初分類
6. 新中國的第一部花兒選集――《花兒選》
7. 思想之革新與觀念之轉變
8. 不測風雲
9. 父親的絕唱――《上去高山望平川》
10. 《花兒與少年》
11. 大江南北傳花兒,黃河上下播少年
12. 天佑才人
13. 文化農場
14. 志趣相投結深情
第三章:再回蘭州――專業演唱生涯的終結(1963―1970)
1. 山雨欲來風滿樓――不祥的預感
2. 鬼魅魍魎舞翩躚
3. 被侮辱與被損害的
4. 寒夜中的一粒豆火
5. 牛棚中的歌
6. 溫柔的親情
7. 雨雪紛飛別金城
第四章:長風當歌,牛羊為朋――八年尕瑪溝(1970―1978)
1. 我們的花兒王
2. 手執羊鞭的唱家
3. 孤松與牧人
4. 在孤獨的痛苦中奮起
5. 兩個進深溝求名師的人
6. 神秘的吉普車
第五章:鋒鏑牢囚取次過,依然不廢我弦歌――再造輝煌(1978年以後)
1. 鳥兒出籠馬脫韁
2. 崇拜者的巧遇
3. 花兒王的尷尬
4. 喜得愛徒
第六章:伏櫪老驥志千里,勤奮耕耘探花理――花兒之研究
1. 花兒的繼承與創新
2. 花兒之名稱
3. 花兒之源流
4. 花兒之類型
5. 花兒的曲令系統
6. 花兒的演唱技巧
7. 花兒演唱的地方風格
第七章:放聲歌情懷,揮毫抒胸臆――花兒之創作
(一) 音樂創作領域
1. 文化背景與知識結構
2. 以花兒音樂為基調的歌曲創作
3. 以其它民間音樂為基調的歌曲創作
4. 綜合性音樂材料的運用
(二) 文學創作領域
5. 對美好生活的深情詠歌
6. 強烈個人情感的表露
7. 生動的民間生活和民俗文化情景
8. 樸素的浪漫主義情懷
9. “性”的隱匿性表達
10. 模式下的應時之作
尾 聲
結 語
附 錄:朱仲祿作品文論一覽表
【中篇】 理 論 篇
第一章:以文化研究為基礎的理論範式
一. 解釋學?解釋人類學
二. 比較音樂學與民族音樂學
三. 當代民族音樂學與中國的狀態及趨勢
四. 音樂(文化)人類學
第二章:以人為本的認識論基礎
一. 人的生物性前提和社會性本質
二. 人――文化之網的編織與被編織
三. 人的“類”存在――人與人相關
四. 音樂――人的理性與非理性、情感與理智的統一
第三章:以研究對象為取向的方法論構築
一. 實驗民族志方法的遷移
二. “傳記研究法”的確立
三. 傳記研究法的一般特徵
四. 傳記研究法與民族志方法的區別與聯繫
五. 作為“文體”的傳記與作為“研究方法”的傳記
第四章:民間歌手――研究對象的立體考察
一. 相關概念之考察
二. 民間歌手及其類型
三. 民間歌手的一般特徵
四. 當前的民間歌手研究狀況
五. 朱仲祿――作為一個民間歌手的定位
參考文獻
【下篇】傳統花兒曲令集
1. 河州大令(Ⅰ)
2. 河州大令(Ⅱ)
3. 河州大令(Ⅲ)
4. 河州二令(Ⅰ)
5. 河州二令(Ⅱ)
6. 河州二令(Ⅲ)
7. 河州二令(Ⅳ)
8. 河州二令(Ⅴ)
9. 河州二令(Ⅵ)
10. 河州二令(Ⅶ)
11. 河州三令(Ⅰ)
12. 河州三令(Ⅱ)
13. 河州三令(Ⅲ)
14. 河州三令(Ⅳ)
15. 河州三令(Ⅴ)
16. 河州三令(Ⅵ)
17. 河州三令(Ⅶ)
18. 河州三令(Ⅷ)
19. 阿姐令(Ⅰ)
20. 阿姐令(Ⅱ)
21. 阿姐令(Ⅲ)
22. 撒拉直令(Ⅰ)
23. 撒拉直令(Ⅱ)
24. 撒拉直令(Ⅲ)
25. 撒拉直令(Ⅳ)
26. 撒拉直令(Ⅴ)
27. 撒拉直令(Ⅵ)
28. 撒拉直令(Ⅶ)
29. 尕馬令(Ⅰ)
30. 尕馬令(Ⅱ)
31. 尕馬令(Ⅲ)
32. 水紅花令(Ⅰ)
33. 水紅花令(Ⅱ)
34. 水紅花令(Ⅲ)
35. 水紅花令(Ⅳ)
36. 水紅花令(Ⅴ)
37. 水紅花令(Ⅵ)
38. 水紅花令(Ⅶ)
39. 撒拉大令(Ⅰ)
40. 撒拉大令(Ⅱ)
41. 撒拉令(Ⅰ)
42. 撒拉令(Ⅱ)
43. 撒拉令(Ⅲ)
44. 撒拉令(Ⅳ)
45. 撒拉令(Ⅴ)
46. 撒拉令(Ⅵ)
47. 撒拉令(Ⅶ)
48. 撒拉令(Ⅷ)
49. 撒拉令(Ⅸ)
50. 邁麗艷令(Ⅰ)
51. 邁麗艷令(Ⅱ)
52. 乃曼宮令(Ⅰ)
53. 乃曼宮令(Ⅱ)
54. 乃曼宮令(Ⅲ)
55. 街子宮令(Ⅰ)
56. 街子宮令(Ⅱ)
57. 三花梢令(Ⅰ)
58. 三花梢令(Ⅱ)
59. 三花梢令(Ⅲ)
60. 三花梢令(Ⅳ)
61. 五葷人令(Ⅰ)
62. 五葷人令(Ⅱ)
63. 五葷人令(Ⅲ)
64. 紅花姐令(Ⅰ)
65. 紅花姐令(Ⅱ)
66. 阿姐喲令
67. 尕肉兒令
68. 白多各令
69. 雜令
70. 孟達令(Ⅰ)
71. 孟達令(Ⅱ)
72. 孟達令(Ⅲ)
73. 孟達令(Ⅳ)
74. 孟達令(Ⅴ)
75. 孟達令(Ⅵ)
76. 抹青棵大令(Ⅰ)
77. 抹青棵大令(Ⅱ)
78. 抹青棵二令(Ⅰ)
79. 抹青棵二令(Ⅱ)
80. 抹青棵三令
81. 保全令(Ⅰ)
82. 保全令(Ⅱ)
83. 保全令(Ⅲ)
84. 保全令(Ⅳ)
85. 保全令(Ⅴ)
86. 保全令(Ⅵ)
87. 保全令(Ⅶ)
88. 尕阿姐令(Ⅰ)
89. 尕阿姐令(Ⅱ)
90. 尕阿姐令(Ⅲ)
91. 尕阿姐令(Ⅳ)
92. 大眼睛令(Ⅰ)
93. 大眼睛令(Ⅱ)
94. 大眼睛令(Ⅲ)
95. 好花兒令(Ⅰ)
96. 好花兒令(Ⅱ)
97. 好花兒令(Ⅲ)
98. 好花兒令(Ⅳ)
99. 乾散令(Ⅰ)
100. 乾散令(Ⅱ)
101. 黃花姐令(Ⅰ)
102. 黃花姐令(Ⅱ)
103. 啦啦令
104. 二牡丹令
105. 白牡丹令(Ⅰ)
106. 白牡丹令(Ⅱ)
107. 嗆啷啷令(Ⅰ)
108. 嗆啷啷令(Ⅱ)
109. 金晶花令
110. 尕麻姑令(Ⅰ)
111. 尕麻姑令(Ⅱ)
112. 高廟令(Ⅰ)
113. 高廟令(Ⅱ)
114. 高廟令(Ⅲ)
115. 馬營令
116. 古鄯令(Ⅰ)
117. 古鄯令(Ⅱ)
118. 清水令(Ⅰ)
119. 清水令(Ⅱ)
120. 繞三繞令(Ⅰ)
121. 繞三繞令(Ⅱ)
122. 繞三繞令(Ⅲ)
123. 繞三繞令(Ⅳ)
124. 繞三繞令(Ⅴ)
125. 花兒妹妹令
126. 乖嘴兒令
127. 一溜蓮花落令
128. 少石令(Ⅰ)
129. 少石令(Ⅱ)
130. 門源令
131. 菊花開令
132. 湟源令(Ⅰ)
133. 湟源令(Ⅱ)
134. 下四川令
135. 六六兒三令
136. 梁樑上浪來令(Ⅰ)
137. 梁樑上浪來令(Ⅱ)
138. 梁樑上浪來令(Ⅲ)
139. 哎喲喲令(Ⅰ)
140. 哎喲喲令(Ⅱ)
141. 艾西乾散令(Ⅰ)
142. 艾西乾散令(Ⅱ)
143. 艾西乾散令(Ⅲ)
144. 土族令(Ⅰ)
145. 土族令(Ⅱ)
146. 楊柳姐令(Ⅰ)
147. 楊柳姐令(Ⅱ)
148. 下馬關令(Ⅰ)
149. 下馬關令(Ⅱ)
150. 隴中令(Ⅰ)
151. 隴中令(Ⅱ)
152. 隴中令(Ⅲ)
153. 蓮花山令(Ⅰ)
154. 蓮花山令(Ⅱ)
155. 蓮花山令(Ⅲ)
156. 啊歐令(Ⅰ)
157. 啊歐令(Ⅱ)
158. 花兒對唱(Ⅰ)
159. 花兒對唱(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