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商務局

介紹

根據《中共潞西市委辦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芒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潞辦發〔2010〕87號)精神,設立芒市商務局,同時加掛芒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牌子,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單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商務局原有的對外經濟合作發展規劃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局。
(三)將芒市城市建成區市商務局行使的牲畜定點屠宰管理的行政處罰權,交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履行。

主要職責

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發展內外貿易經濟的需要,市商務局要加強內外貿工作的綜合協調,做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整頓和規範流通秩序,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市內貿、外貿、外資、外經、境外替代種植和口岸建設管理的政策、法規和發展戰略;做好全市內貿、外貿、外資、境外替代種植和口岸建設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市商務行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從全市實際出發,強化行業信息收集、統計和傳遞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州、市的有關規定,制訂科學的行業管理規章制度。
芒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芒市商務局貫徹實施國家、省、州、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建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和口岸建設工作部署;擬訂全市內貿、外貿、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企業的初審、申報、年檢)和口岸建設的相關政策、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編報匯總和下達全市年度進出口計畫和貿易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芒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體制改革意見和發展戰略,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芒市商務局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市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四)芒市商務局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對東協國家經濟貿易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內貿、外貿、邊境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管理細則和措施;在市政府的授權下,參與東協國家相關的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活動,負責與我國駐東協國家使館經參處有關業務的聯繫工作,組織全市同有關國際組織的經濟技術合作。
(五)芒市商務局負責全市組織協調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協調國外對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證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六)芒市商務局巨觀指導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資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七)芒市商務局負責制定芒市經貿涉外事務規定;歸口初審全市經貿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工作和邀請外商的事宜;歸口管理全市經貿涉外工作;參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團及重要外商的接待、接洽工作。
(八)芒市商務局負責制定全市經貿涉外事務規定;歸口審批全市經貿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工作和邀請外商的事宜;歸口管理全市外經涉外工作;參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團及重要外商的接待、接洽工作。
(九)芒市商務局負責全市口岸(通道)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口岸(通道)發展規劃、管理服務等相關工作。
(十)芒市商務局研究擬訂全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一)芒市商務局負責指導全市商務系統及芒市商會和企業協會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芒市商務局設4個職能股(室),股所級。
(一)芒市商務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了解和掌握全面情況,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及黨務事宜,辦理領導交辦的事項;督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公文管理、秘書事務、重要檔案的核稿、電子政務、政務信息、信訪等工作;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檔案、計畫、總結、規章制度的撰寫、核稿;承辦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等;協調全局各股室之間的工作關係及有關部門的聯繫;負責檔案的收發、整理、保管和文印工作;監督審核各類文書格式的執行,印章的監用和保管及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承辦外事和日常接待,指派和管理車輛;負責財務、出納、統計、資產管理、勞動工資、住房公積金、醫保金等福利待遇的管理;負責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及幹部管理、隊伍建設;協調商務行業社會團體的有關工作。做好局機關的後勤服務。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在局黨支部的領導下,負責局機關的黨建工作,做好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組織開展市黨委安排的各項黨務中心工作及局機關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的各類統計工作和局機關老乾、工、青、婦工作;落實全局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農村建設、禁毒防艾、扶貧維穩掛鈎工作。
(二)芒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發展管理股
負責組織、管理、協調全市的對外貿易工作;擬制下達和組織實施全市對外貿易進出口業務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全市外貿企業的進出口任務,計畫實施完成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處理有關對外貿易方面業務的審核、上報和單證管理;承辦外貿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備案工作;辦理對外貿易中實行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計畫、匯總、申報;管理易製毒化學品的進出口;辦理全市外貿加工企業的立項、布點的初審、申報和管理工作,擬制和下達全市外貿加工企業的生產年度計畫並督促完成;負責全市外貿加工企業監督、管理、協調工作;開拓和發展全市一般貿易、邊境貿易、加工貿易、過境貿易、轉口貿易、服務貿易、邊民互市貿易等工作。協調我市在境內外舉辦和參加的外經貿展銷會、洽淡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出口商品質量檢驗、進出口通關等有關事務;指導進出口商會商品經營協調。研究並負責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以及依靠科技促進產業提升、產品升級換代、開發高技術出口商品等工作。研究和管理全市中小企業國際市場的開拓工作;參與外貿發展扶持政策的研究;申報、監督、管理外貿扶持項目並擬定分配、執行計畫。負責外籍車輛在我州境內行駛相關手續的初審及上報工作。
貫徹執行省、州、市政府有關境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資、勞務合作業務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制度;負責組織、管理、協調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年度計畫;負責辦理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申報、立項、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參處(室)及周邊國家官方、民間商務機構的日常聯繫,參與全市對外經貿合作項目的發布、洽談和招商。
按照國家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有關動態;負責辦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的初審及申報;管理、監督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編報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商品年度計畫及國家限制進口商品計畫和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申報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原材料和設備進口情況;對外商投資資金到位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申報、初審和辦理州內投資項目利用國外貸款的相關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補償貿易和加工貿易的初審工作;聯繫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初審外商投資企業年檢。
貫徹執行省、州、市政府有關境外罌粟替代種植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制度;組織、管理、協調全市境外罌粟替代種植工作,擬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境外毒品替代經濟的年度計畫和中長遠規劃;負責辦理境外罌粟替代種植項目的申報、立項、核查、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境外毒品替代種植返銷產品計畫指標的審核、申報工作;核查境外罌粟替代種植的進展情況。
(三)芒市商務局內貿市場管理股
指導和協調全市內貿經濟發展,負責全市內貿流通市場的市場準入。研究提出引導全市國內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業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市場調控建議;組織全市財政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務市場建設規劃;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保障供應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指導全市報廢汽車管理、繭絲綢協調和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貿易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現代化進程;負責組織開拓全市城鄉市場;調查研究全市服務貿易現狀,提出促進服務貿易發展建議;管理全市批發、零售、餐飲、住宿、再生資源回收、國內展覽、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做好對重要流通市場(酒類流通、生豬屠宰、報廢汽車、汽車、建材、成品油)的秩序整頓規範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健全、規範全市市場體系的規章和標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負責市政府市場整頓規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芒市商務局口岸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口岸工作的規定,研究改進口岸管理體制,實施口岸的電子化、正規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負責全市口岸的綜合管理工作,加強與口岸聯檢單位的業務聯繫和工作協調;編制申報全市口岸開放、建設規劃;審理申報口岸的開放與關閉、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計畫;組織口岸的集疏工作;負責全市口岸吞吐量的信息統計上報管理工作;指導口岸單位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協調口岸工作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

人員編制

芒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2012年增加給2名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 名(正科級),局長兼任芒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副局長2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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