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1970.02—1971.10,新疆和田縣英阿瓦提鄉接受再教育;
1971.10—1979.12,新疆和田縣公安局機場派出所幹部(其間:1977年6月至1977年12月參加新疆公安廳第十期刑警培訓);
1979.12—1986.02,新疆和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1986.02—1987.11,新疆和田縣公安局副局長;
1987.11—1990.12,新疆和田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0.12—1992.11,新疆和田市公安局局長;
1992.11—1993.12,新疆和田市公安局局長(副處級偵查員);
1993.12—1999.11,新疆和田地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其間:1994年9月至1995年3月自治區黨校中青年政治理論學習班學習);
1999.11—2009.04,新疆和田地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偵查員(其間: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學習);
2009.04至今,新疆和田地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副廳級偵查員。
違紀被查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訊息:日前,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級偵查員、和田地區公安局黨委原委員、副局長艾力·依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艾力·依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和執法活動;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艾力·依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與黨離心離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艾力·依明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