舷牆梯

舷牆梯

舷牆梯是供人員跨越舷牆用的可移式短斜梯。當甲板通道通道翻越舷牆,則應提供舷牆梯。舷牆梯應緊固在甲板或舷牆上,以防傾翻。在登船點或離船點,每一側均應設定兩根扶手支柱。舷牆梯的設定可以確保登船或離船的任何人員能安全、方便、無障礙地在船舶甲板與引水員軟梯或舷梯,或所提供的其他設施之間通行。

船用梯及舷牆梯簡介

船用梯

船用梯是船舶的通道設施,可分為船內梯和船外梯兩大類。

船內梯是設定在船上各層甲板、平台或雙層底內以及桅柱等處,便於人員上下的固定的通道設施,如斜梯、直梯、踏步等。

在現代船舶內部的梯道與脫險通道的設定有著密切的聯繫,對此有關公約、規則和規範均有明確、嚴格的規定。船舶內部的梯道必須採用鋼質或經驗船部門批准使用的其他等效材料製造。

船外梯是與外界接通的可移(動)的通道設施,如舷梯、登船跳板、舷牆梯、引航員梯等。

舷牆梯

圖1鋁質舷牆梯 圖1鋁質舷牆梯

舷牆梯是船舶對外通道設施。當船舶靠碼頭後,舷牆梯的支承架同舷牆頂板或欄桿扶手連線固定,從而與登船跳板配合使用,供人員上下。舷牆梯也可同引航員軟梯配合使用,作為引航員登、離船舶的安全通道。舷牆梯按其材料可分為鋼質和鋁質,結構型式大同小異。如圖1所示為鋁質舷牆梯。

設定要求

船舶應為引航員登離船提供安全、方便和無障礙的通道,確保登離船人員往來於引航員軟梯或舷梯的上端與船舶甲板之間。

(1)當在欄桿或舷牆上開門時,應在每舷的登離船處設有適當的扶手,門的寬度應不小於0.7m且不大於0.8m;每個扶手的下端或接近下端處以及較高處應牢固地連線在船舶結構上,扶手直徑不小於32mm,且在舷牆頂部以上延伸至少1.2m高;立柱或欄桿柱不應和舷牆梯相連。

(2)舷牆梯應穩固地附著在船上以防止翻轉二在船舶每舷的登離船處應各安裝兩個扶手支柱,間隔應不小於0.7m,不大於0.8m。每個支柱的下端或接近下端處以及較高處應牢固地連線在船舶結構上,其直徑應不小於32mm且在舷牆頂以上延伸至少1.2m高。立柱或欄桿柱不應和舷牆梯相連。

實際套用

引航員軟梯與舷梯組合的登船梯

圖2 引航員軟梯與舷梯組合的登船梯 圖2 引航員軟梯與舷梯組合的登船梯

登船高度超過9m時,設定引航員軟梯與舷梯組合的登船梯如圖2所示。舷梯的構造同普通舷梯相似,但使用時的傾斜角度保持不變,且不大於45。可接受更適合於特殊類型船舶的裝置,只要能提供同等的安全性。

組合登船梯的具體要求如下:

(1)舷梯應有足夠的長度,確保其傾斜度不超過45對於具有較大吃水範圍的船,應提供幾個懸掛位置,產生較小的舷梯傾角。舷梯寬度至少600mm。

(2)舷梯的下端平台在使用時應處於水平位置並系固在船舷側。下平台距水面高度至少5m。

(3)如設有中間平台,應能自動保持水平。舷梯的梯面和踏板應設計為在使用時能提供合適和安全的立足處的樣式。

(4)舷梯和平台兩邊均應裝有支柱和堅固的扶手,但如使用扶手索,則應拉緊並適當地系牢。在欄桿或扶手索和梯架之間的垂直空問設有安全的防護。

(5)引航員軟梯應緊密地連線到舷梯的下部平台,引航員軟梯的上端應在該下部平台以上延續至少2m。引航員軟梯和舷梯下平台的水平距離應為0.1m至0.2m。

(6)如在下平台裝有登離引航員軟梯的地板門,其開口尺寸應不小於750mm× 750mm。平台的地板門需向上打開,並且平置地系固於登乘平台上,或系固在後側的欄桿上,或系同在平台的外側,且不應作為扶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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